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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環節農產品計算抵扣

2024-06-02三農

背景

(一)稅率調整

農產品的適用稅率經歷了多次調整,從 最初的10%逐步變化到13% ,然後又調整為11%, 最後降為9% 。這些調整 旨在平衡稅收與激勵農業生產之間的關系。

(二)計算抵扣範圍

財稅[2017]37號檔釋出後,一般納稅人銷售農產品也被納入了計算抵扣的範圍。這意味著,一般納稅人銷售農產品時,如果開具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也能夠抵扣進項稅額。(三)扣除方式多樣性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時,存在不同的扣除憑證和抵扣方式,如認證抵扣、計算抵扣和核定扣除等。有時,還可以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現階段該政策已失效截止期2023年12月31日),以進一步降低稅負。

調整與最佳化(一)自2017年起,一般納稅人銷售的農產品也可以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 這一變化意味著整個農產品流通鏈條,從生產到批發再到零售環節,如果都適用相同的增值稅率,那麽這些環節中的農產品都可以作為進項稅額進行抵扣。

(2)不同的扣除憑證存在不同的抵扣方式,包括認證抵扣、計算抵扣和核定扣除三種方式。 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還可以同時適用加計抵減政策。例如,取得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1%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無論用於生產銷售還是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或其他服務,均只能按照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3)自2019年4月1日起,對於購進農產品並在深加工產品中使用的情況 ,如果取得了按照簡易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3%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按照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這意味著在實際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可能與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不同。

財稅政策計算抵扣

總結 綜上所述,農產品在流通環節的計算抵扣涉及多方面的稅務規定,企業需要根據最新的政策指引和自身的實際情況,合理規劃稅務事項,確保合規操作。同時,建議咨詢專業的稅務顧問或者直接聯系稅務機關,以獲取最準確和官方的解釋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