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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造幣分廠沿革記(4)

2024-02-05收藏

南京造幣分廠沿革記(節錄民國四年寧廠報告書):

三十一年(1905)正月,周督添辦法八條,派黃布政為督辦。潘學祖為總辦,原有會辦銷差,時周督飾添建大廠,就南、東二廠展拓,由候補縣王雲章勘估共收地七十七畝有奇,二月開工,設洋式工程處,以知府崔鼎監造。華式工程處,以知府徐棠監造,修改老廠以千總任廷秀經營。三月委徐乃光暫時權宜代鑄,先行查明合約,點收機器,不足之數由徐道添配。八月更換關防,文曰:「江南銀銅元總局」。

三十二年(1906)工竣。是曰「新廠」。安設新廠之機器系滬來四十五部。二月改名「江蘇、江寧戶部造幣分廠」是時周督請免限制鑄數。三月初六日新廠開鑄。四月江督端委布政朱為督辦。匡翼之為總辦,李壽仁為幫辦,薛振基為提調,潘學祖銷差,時匡翼之會同布政朱厘訂章程十六條。銅元舊用九五紫銅,四厘白鉛,一厘點錫。

三十一年(1905)七月財政處會同戶部議奏整頓章程,有願用點錫一厘者聽等語。查點錫每石須銀六十余兩,白鉛只十余兩,擬於九五銅中加用五厘白鉛,不配錫。俾本輕利厚,於銅幣成色亦無失真。五月南廠開鑄銅元,時奉部飾限鑄數,計寧三廠、蘇二廠、清江一廠每日共百萬。時蘇州一處已稱每日不足百萬,飭令停鑄。江寧、清江兩處每日共不得六十萬。嗣老新各廠皆停鑄。

七月商務局稟銅元不敷周轉請開鑄。初二日先開中廠,每日鑄銅元六十萬枚,時適清江停鑄,故歸並鑄數。是時借籌防局本,已百二十二萬兩條,未還者仍四十余萬。

八月初七日開東廠,每日造銅元四十萬。十七日暫開新廠,時新廠機可日出二百萬。以現存條片盡鑄,以供新政費之取給。十二月南廠停鑄。自五月至是月共鑄銅元七千五百八十萬。

三十三年(1907)正月考查銅幣大臣陳璧至寧。提調整薜振基呈遞條陳。請添造"當二十"銅元及「一文」制錢。批準照辦。是月定整頓章程十六條。並老廠於新廠,裁減人員、限定鑄數,每日二百萬枚,內以一百萬枚為本廠額鑄,四十萬枚為賑捐加鑄,統交官錢局銷售。額鑄盈余四成解部為練兵費,三成解司為新政費三成分還籌防局暨上海制造局欠款。加鑄盈余,全數解賑局。以應賑需。時部派主事景淩霄為會辦,駐廠視事,總辦匡翼之由財政處戶部會同督撫加劄留辦。

二月初六日新廠開工。每日鑄「當十」銅元一百四十萬。「當二十」銅元三十萬,共二百萬。五月會議汪大燮奏行用金幣事,請部主持趕造金元,推廣鈔票。是月陳壁請更名曰「度支部造幣江廠」由部換給關防。六月十五日,暫停鑄銅元。

七月初二日仍舊開工每日鑄銅元二百萬。度支部議奏前財政處:「臣部奏定江蘇每日鑄數一百萬,江西三十萬,安徽三十萬,合並為一廠,應一百六十萬,議加一百二十萬乃系辦賑之需,現據該廠報稱每日可鑄二百萬。近因幣價低落,停鑄半月復行開鑄,若幣價未平,仍令隨時停鑄。」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