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吳墨 編|深海
10月17日,文一科技釋出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文一科技股票交易連續3個交易日內(2024年10月8日、10月16日、10月17日)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2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已構成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經公司自查,本公司生產經營情況一切正常。
公司控股股東三佳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瑞真商業與合肥創新投於2024年10月15日簽署了【股份轉讓協定】和【表決權委托協定】。按照該協定所約定的條款與條件,三佳集團及瑞真商業將合計向合肥創新投轉讓其持有本公司2699.39萬股普通股股份(占本公司總股本的17.04%)及該等股份所對應的所有股東權利和權益。該事項可能導致本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該事項能否最終完成實施及完成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
經公司自查,並向公司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周文育、羅其芳發函詢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重大事項外,其均不存在影響本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其他重大事項,亦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正在籌劃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股份發行、收購、債務重組、業務重組、資產剝離、資產註入、股份回購、股權激勵、破產重整、重大業務合作、引進戰略投資者等重大事項,也不存在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文一科技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資訊。
經公司核實,未發現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媒體報道或市場傳聞,亦未涉及熱點概念事項。
經公司核實,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此外,公司未發現其他可能對公司股價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項。
值得關註的是,文一科技還將面臨股民維權。
文一科技於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7號)。
經查明,文一科技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文一科技未按規定計提各項資產減值1.06億元,多計資產、利潤1.06億元,導致2023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安徽證監局決定:一、對文一科技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二、對楊林給予警告,並處以70萬元罰款;三、對胡凱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四、對丁寧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期間買入,且在2023年10月24日收盤時仍然持有文一科技股票的投資者,可透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文一科技智慧財產權方面有商標資訊17條,專利資訊222條,著作權資訊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