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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參林派息時「大參轉債」停止轉股,或還因信披問題遭股民索賠

2024-10-11股票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吳墨 編|深海

10月8日,大參林釋出關於實施2024年半年度權益分派時「大參轉債」停止轉股的提示性公告。

此前在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開了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透過了【關於2024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扣減回購部份的股份為基數分配利潤,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0.31元(含稅),不送紅股,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擬維持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後,公司將依據【大參林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及相關規定對「大參轉債」當期轉股價格進行調整。

公司將於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指定媒體釋出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和可轉債轉股價格調整公告。

自2024年10月15日至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大參轉債」將停止轉股,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大參轉債」將恢復轉股,欲享受權益分派的可轉債持有人可在2024年10月14日(含2024年10月14日)之前進行轉股。

值得關註的是,4月8日,大參林釋出關於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經查,大參林存在以下違規情形:公司全資子公司茂名大參林連鎖藥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茂名子公司)和實際控制人之一、時任董事柯金龍於2023年8月至11月期間分別收到有權機關下發的【立案通知書】【拘留通知書】【起訴書】,茂名子公司和柯金龍因涉嫌單位行賄罪被依法立案和提起公訴,柯金龍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司在收到上述司法文書後未及時披露,且部份臨時公告中的相關資訊披露不準確。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柯雲峰、柯國強、梁潤世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2023年7月14日到2024年3月1日期間買入,並且2024年3月1日收盤時持有大參林股票的投資者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註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大參林智慧財產權方面有商標資訊750條,專利資訊9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