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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騙局!「轉板上市後股價翻X倍」?多家頭部券商提醒:切勿輕信這類新三板騙術

2024-03-19股票

每經記者:王海慜 每經編輯:肖芮冬

最近幾天,中信證券、國泰君安等多家頭部券商紛紛透過簡訊的方式向投資者提示,不要輕信社交媒體上所謂「轉板上市後股價翻X倍」等資訊。

據了解,近些年屢有不法分子透過社交軟體等渠道散布虛假訊息,以新三板掛牌公司將來轉板上市的高額投資收益,誘惑投資者透過不正當途徑參與購買新三板股票,而投資者一旦經不起誘惑,高價買入相關新三板股票,便可能會遭遇「殺豬盤」。據悉,近期監管已經開始出手防範這樣的騙局,以呵護市場、保護投資者。

券商:切勿輕信這類轉板上市騙術

最近,一種以新三板市場為行騙工具的「殺豬盤」,引發了多家券商的關註。

最近國泰君安、中信證券向新三板投資者發送的簡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中信證券、國泰君安等多家頭部券商近日透過簡訊向投資者提示, 不要輕信社交媒體上所謂「轉板上市後股價翻X倍」的騙術。

有業內人士表示,近來,市場上有不法分子透過社交軟體等渠道,冒充正規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以高額投資收益為誘餌,誘導投資者高價買入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導致投資者遭受損失。

另外,最近興證資管在微信公眾號上釋出的新三板市場防非宣傳還列舉了兩個相關案例:

1、徐某微信透過了一個好友申請,對方自稱段某。加好友後,對方突然說加錯人了。期間,段某經常發朋友圈,也不時主動找徐某聊天,塑造正能量形象,並透過展示自己的奔馳汽車、宣傳自己的投資經歷,引誘徐某認購所謂的「即將轉板上市、升值空間大」的新三板企業股票。之後,徐某在段某的幫助下找人墊資開戶,並按段某的指示,買入了XX股票。當徐某開始起疑時,段某不再回復徐某並將其拉黑。

2、2023年1月,趙某向12386熱線舉報,有人宣稱某新三板掛牌公司將來會轉到主機板、創業板或科創板上市,投資者如購買該公司股票,轉板成功後可獲得六到十倍投資收益,並稱如投資者自有資產不足可將錢款匯至某中介機構,由該中介機構代為購買。

對於這些案例,子沐研究創始人劉子沐認為,「這可能是(投資者)已經被騙了。投資者後知後覺,然後去舉報和投訴了」。

據他介紹,這類騙子的行騙手段主要是, 透過各種手段吸引投資者買入相關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而投資者一旦經不起所謂轉板能大幅獲利的誘惑,高價買入相關新三板股票,騙子就可以趁機將之前低價獲取的籌碼賣給被騙的投資者。

由於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較弱,投資者一旦不慎高價買入後可能會被「套在山頂」,長期面臨無人接盤的窘境。雖然這類騙術在邏輯上和之前流行的網路「殺豬盤」較為類似,但在操作手法上可能更為復雜、隱蔽。

「(這些騙子)他們是有一套分銷體系的,不是單獨作案,是團伙作案。我之前調研過,他們有不少是從做小額貸或P2P轉過來的,都屬於銷售團隊。」劉子沐指出,「他們會透過股評、搞活動、送禮,養一大批基礎使用者,然後透過話術不斷的給投資人洗腦,洗到最後,投資人就買了。而且他們給投資人洗腦是有一套話術和流程的,以最大的耐心盡可能地讓投資者最終落入設下的陷阱。」

事實上,所謂的「轉板上市後賺X倍」在現實中並沒有這麽容易。據統計,此前從新三板精選層轉板至滬深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總共只有3家。自2021年北交所開市以來,還沒有北交所公司轉板至滬深交易所。

對於新三板和北交所合計數千家公司來說,這樣的轉板機率極低。有分析認為,隨著滬深交易所IPO稽核趨嚴,未來北交所公司轉板的門檻可能也會水漲船高。

與掛牌公司的「配合」不無關聯

值得關註的是,一些業內人士認為,這類騙術之所以可以得手,與新三板掛牌公司「配合」往往也有關聯。

「據我了解,如果新三板掛牌公司肯配合的話,基本上一單,大概三個月能賺兩三千萬。」劉子沐表示,「騙子大部份的票源都來自於掛牌公司大股東或者是大股東透過導了幾手之後導給他們,成本可能低至每股1~2元,然後他們大概可以賣10~20元。」

此外,劉子沐指出,因為新三板市場是合法合規的交易場所,所以發現受騙的投資人幾乎無法維權。從監管的角度,也難以界定這種行為的違法性。

其實,全國股轉公司也做了很多的工作,比如將交易方式改為競價交易,限定漲跌幅的比例,加強對新三板開戶的監督,督促主辦券商對企業的監督,加強投資者服務,風險提示。

劉子沐建議全國股轉公司使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質技術,加大對異常交易的監管和風險提示,廣泛地普及新三板投資的風險教育。

據了解,近期監管已經開始出手防範這樣的騙局,以呵護市場,保護投資者。日前,新三板資深評論人周運南向記者介紹,最近新三板掛牌公司陸續收到了監管部門下發的【掛牌公司合規提示】,提示掛牌公司不在股吧、論壇等第三方平台釋出轉板上市等誘導或誤導性資訊;不得透過無證券從業資質的中介組織非法推介、分銷股票;不得組織、參與或為第三方提供便利,透過關聯帳戶非法倒賣股票、拉擡打壓股價,侵犯投資者權益,不得與第三方中介簽訂市值管理、股票銷售等相關協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行騙過程中, 被騙的投資者往往是透過不正當途徑參與新三板掛牌公司的交易, 有的甚至是透過他人墊資來購買新三板的股票。

對此,有券商提示投資者,為使投資者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與購買證券產品匹配,不同市場層級設定了差異化的投資者準入標準。如投資者想參與新三板市場,開通創新層和基礎層交易許可權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帳戶和資金帳戶內的資產日均人民幣應分別在100萬元和200萬以上。不符合相關適當性要求的個人投資者不適合購買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

而將資金匯入他人帳戶由他人代為購買,資金安全性無法保證。根據有關規定,投資者應當以實名方式開立證券帳戶和資金帳戶,委托證券公司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申報買賣掛牌公司股票。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