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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鴻披露重大訴訟進展,或還面臨受損股民索賠

2024-08-15股票

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編|深海

8月6日,ST高鴻釋出關於重大訴訟進展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寄來的(2023)蘇04民終2280號、2282-2288號共8起案件的【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

申請變更事項:①判令被申請人北京大唐高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ST高鴻、南京慶亞貿易有限公司、江蘇凱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共同向申請人償還借款2.83億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每遲延7天按0.5%計算至全部借款實際支付完畢之日止);②被申請人北京大唐高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ST高鴻、南京慶亞貿易有限公司、江蘇凱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支付申請人律師費103.5萬元;③本案訴訟費、保全費及保全擔保費等由四被申請人共同承擔。

申請變更的事實與理由:2024年4月22日,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二審審理過程中,向被上訴人常州實道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常州實道」)發出【通知書】,認為「本案真實法律關系並非你方主張的買賣合約關系而是借貸關系,故你方應當以借貸關系主張權利」。故此,常州實道將訴訟請求按照借貸法律關系進行變更。

常州實道認為,高鴻科技、高鴻股份、慶亞公司、凱旋公司相互串通,以虛假的膝上型電腦買賣合約為誘餌,誘騙第三人常州瑞騰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州公司」)向其提供巨額融通資金但向常州公司隱瞞了「名為買賣、實為借貸」的真實意思表示,使得常州公司誤以為存在真實買賣交易,由此給常州公司造成的巨額損失對由此給常州公司造成的損失均存在過錯,應當共同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具體而言,高鴻科技、慶亞公司分別與常州公司簽訂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上下遊買賣合約,高鴻科技在明知沒有收到上遊貨物的情況下,仍確認收到慶亞公司的貨物,以此方式誘騙常州公司向慶亞公司支付貨款,造成常州公司資金損失。高鴻股份作為上市公司,不但為開展上述虛假的貿易業務向常州公司出具【申請函】、【承諾書】,還在年報中確認高鴻科技與常州公司之間買賣關系的真實性,使得常州公司信任高鴻科技並與其保持長期的買賣關系。此外,高鴻股份系高鴻科技唯一控股股東,其實際操控高鴻科技的業務、財務、人員和資金,構成人格混同,應與高鴻科技共同承擔連帶責任。凱旋公司明知高鴻科技、慶亞公司與其簽訂的買賣合約系虛假合約,仍參與其中並謀取利益,應與高鴻科技、高鴻股份及慶亞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ST高鴻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訴訟、仲裁事項尚在進展過程中,上述案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公司取得上述案件生效法律文書後,將依據會計準則的要求和案件進展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並將密切關註案件的後續進展情況,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註意投資風險。

值得關註的是,4月30日,ST高鴻釋出2023年年度報告。年報顯示,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23年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為公司2023年度內部控制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審計意見。

公司2019年度至2023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持續為負。ST高鴻存在重大訴訟,截止報告日總涉案金額8.92億元,重大訴訟結果具有重大不確定性。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認為這些事項或情況,表明存在可能導致對ST高鴻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重大不確定性。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19年8月12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間買入,並且在2021年11月30日收盤時還持有ST高鴻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透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高鴻參與招投標計畫24次;智慧財產權方面有商標資訊10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