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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海下周進入退市整理期,4萬投資者咋辦?律師稱退市不影響相關投資者索賠

2024-03-20股票

因涉及「專網通訊業務」被重罰的*ST新海3月19日釋出公告,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新海宜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是在3月26日,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十五個交易日,預計最後交易日為4月17日。

今年2月5日深夜,*ST新海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2014年3月,*ST新海董事長張亦斌與隋某力等人入股成立蘇州新海宜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海宜電子」)等企業,開展專網通訊業務,而圍繞「專網通訊業務」相關的專網通訊產品的虛假生產加工及購銷,上下遊、產品確定、合約簽訂、資金支付、虛假實物流轉等,都由隋某力一人操控,相關業務構成虛假銷售迴圈。

2014年至2019年8月31日,*ST新海透過直接和設立子公司方式參與隋某力主導的專網通訊虛假自迴圈業務。其中,新海宜電子自2014年3月至2019年8月納入新海宜合並報表範圍,新海宜電子透過參與虛假自迴圈業務虛增銷售收入、利潤。

2014年至2019年上半年,*ST新海透過專網通訊虛假自迴圈業務分別虛增銷售收入2.25億元、9.08億元、11.88億元、8.76億元、4.2億元、1.24億元,相應虛增利潤總額4698.89萬元、1.53億元、1.49億元、8082.75萬元、7195.31萬元、2132.76萬元;2019年虛增利潤總額3911.88萬元。

對此,證監會決定對*ST新海責令改正,並警告及罰款400萬元;時任董事長、總裁張亦斌遭警告及罰款200萬元,並10年證券市場禁入;時任董秘兼任新海宜電子董事徐磊等人也遭警告及15萬元至60萬元不等的罰款。而且,*ST新海上述形成已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根據相關規定,*ST新海受罰後,相關受損投資者可依法向公司索賠。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2015年3月20日至2021年7月13日之間買過*ST新海股票,且在2021年7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均可透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征集訴訟,律師將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

王添聿律師提醒,*ST新海退市不影響相關投資者依法索賠。由於該案訴訟時效屆滿日為2024年7月14日,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應註意避免錯失合法挽損機會。

此前,*ST新海股票已於2月6日開市起停牌。停牌前2個月時間裏,公司股價已持續下挫,出現過多次跌停甚至連續跌停,2月5日再度跌停收報0.78元/股,該股價只有2020年3月創下的長期高點的25%。而截至2023年9月30日,*ST新海普通股股東數為41365戶。記者 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