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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表態,將嚴打「不當得利」,其中包含哪些違規行為?

2024-07-11股票

最近監管部門也是動作頻頻,做了多次的表態和談話,各類權威媒體也做了仔細的展開闡述。不過很多股市投資者卻有些疑惑,為何監管表態不是準確的表達,而是一些意義不明的說明呢?其實這才是最大的深意,符合我們的文化,也保證了未來各種可能的執法程度。

在公布暫停轉融券業務之時,證監會也進一步進行表態,將維護制度公平性和提升市場內在穩定性,放在突出工作位置。為此特別指出,對不當套利等違法違規行為從嚴打擊,保障市場穩定執行,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

何為「不當套利」?這個定義好難下,不過這才是未來,監管部門靈活處罰違規違法機構和個人的重要定性依據。如果理解這句話的定義也很簡單,舉個例子,大家都知道一句話,事出反常必為妖。那麽套到A股市場,如果沒有合理的邏輯論證,以及符合投資常理的買賣行為,如果最終漁利成功,那麽在一定程度,就屬於屬於不當套利。

目前呼聲最大的「轉融通和轉融券業務」,為何民眾覺得應該被停止,因為散戶投資者覺得不公平,變成了上市公司大股東和一些基金「不當牟利」的最佳工具。

一、如果是公募基金,將手中的券借出牟利,賺取所謂的利息,而且這筆收入不是給到投資者所在的基金,而是收入自己囊中。這會是公平嗎?

推測對方借券的目的,就是未來需要賣空牟利,利用股票價格下跌來賺錢。而公募基金假如也判斷未來會價格下跌,他為什麽還要將屬於投資者的券借出呢?完全可以先行賣掉,這樣也可以維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為了蠅頭小利而損害投資者利益,也是不公平。

利息收入到公募基金公司的賬中,但是價格下跌的虧損卻需要投資者來承受,如果未來被查處,就可以被監管部門定義為「不當牟利」,就可以依次給與各種處罰。

二、如果是限售股的上市公司股東或者是獲得配股的戰略投資者,將手中的券借出牟利,賺取利息或者未來價格差價,進行跨期的保利操作。其實這就是突破了限售管理規定,等於提前釘選利潤,提前賣出了股票,這對於投資者公平嗎?

那麽此時再去理解,最近在救市時,國家隊每天幾百上千億的買入,為何洶湧賣出的股票為什麽還那麽多呢?那麽誰在賣?有一部份肯定是轉融通的基金。現在雖然暫停轉融券業務,看起來是一個利好。但其實僅僅是一個小小的進步,並沒有解決證券市場結構性的問題。

德先生反復建議:有時候病重要用狠藥,如果出台了,暫停轉融券和轉融通業務,出台了個人投資者t+0機構投資者t+3的新規,出台了對於違法違規機構和個人追究刑事責任的舉動,有可能整個證券市場真會變成另外一個模樣。

看看訊息公布之後,A股僅僅小幅高開,就明白「一點點添油」策略,是不能解決徹底問題的。

#證監會:對違法違規行為從嚴打擊# #證監會:11日起轉融券業務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