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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著暴露姿勢不雅,未成年人接觸色情擦邊動漫周邊調查

2024-08-07動漫

「這樣的手辦真的正常嗎?」

發出疑問的是重慶市某高中學生小尹,他是一名資深「二次元」(動漫、遊戲等二維影像作品愛好者),最近發現某網站會員購界面展示的大量手辦商品衣著暴露,並且介紹「引人遐想」:「不能看那裏!」該手辦為女角色穿著內衣對鏡換裝;「午夜,開啟浴室門後竟發現妹妹在洗澡……」該手辦為女角色正在換衣服,半個屁股露在外面……

「點開推播,還以為進了黃色網站。女角色手辦穿著各種情趣內衣、絲襪等‘省布料’的衣服,手辦人物的姿態和面部表情也媚態盡顯。」小尹說,手辦本是正常的動漫周邊,但現在不少手辦,尤其是動漫女角色的手辦,做得極其性感,甚至脫離了動漫作品中原本的「人設」,「看一眼讓人面紅耳赤」。

近年來,各種熱血、勵誌、青春題材的動漫作品、遊戲作品盛行,其中一些在未成年人群體中風靡,「二次元」作品及其衍生周邊,如手辦等也受到追捧。然而,【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不管線上上還是線下,總有衣著暴露、姿勢不雅的手辦公然售賣,且未成年人很輕易就能接觸到。不僅如此,線上上平台,還有一些內容低俗、色情「擦邊」的不良動漫悄然流向未成年人。

受訪專家認為,未成年人喜歡看動漫本無可厚非,但其背後存在的軟色情手辦、「擦邊」短視訊等問題,對孩子造成的負面影響不可忽視。未成年人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心智不成熟、控制能力差,對「性」有著天然的好奇心,長期接觸軟色情等不良資訊,久而久之會模糊、扭曲其正確的性認知,嚴重者甚至會誘發激情犯罪,亂象亟待整治。

衣著暴露姿勢不雅

輕易買到性感手辦

小雅是個15歲的女中學生。作為一個動漫愛好者,她平時喜歡購買動漫手辦。2023年暑假,小雅在手辦商店和線上平台購買到了一些「衣著暴露、姿勢不雅」的手辦娃娃。由於沈迷手辦,她的學習成績一落千丈,還因過早接觸這些不適宜未成年人的「內容」而被「網路上的大灰狼」盯上了。在當地檢方和家長的共同努力下,小雅這才意識到問題所在,最終重新回到正常的學習和生活中。

記者註意到,小雅接觸過的「性感手辦」線上上平台可隨意買到。

記者以「手辦」為關鍵詞在多個網購平台檢索發現,有些網店售賣的手辦說明均為日文,無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屬「三無」產品,無法查詢執行標準和警示說明。有些網店的宣傳圖上,手辦的衣服十分暴露,店家給人物私密部位潦草地打了碼,但文字介紹中卻標註「可脫」「可拆卸」。還有的網店會在充滿誘惑力的商品圖片上寫著「聯系客服看圖」,聯系後客服會發來許多該手辦沒有衣服的各角度無碼圖片,包括私密部位特寫。此外,有些網店即便只露出部份手辦樣貌或者將關鍵部位打碼,但在下方評論區依然有很多人將手辦的完整內容「曬圖」展示。

即便有些網店在主頁用圖片或文字的形式標明「本店所有手辦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18歲以下禁止購買」等,但記者發現,真正購買時店家或平台並不會詢問買方年齡,用未成年人身份證註冊的網購帳號也可以毫無障礙地下單。

據公開資訊,去年國家相關部門透過對多家電商平台進行巡查,發現有9個平台存在向未成年人售賣不雅文具和手辦的情況。據不完全統計,不良商品數達3萬多個,這些商品還標註著適用人群為「少年」「學生」等未成年人。有人在網上購買了幾款標註著「適用年齡為少年(7歲至14歲)」的「美少女」手辦,收到的實物竟是全裸的,造型是各種性愛姿勢。

線上下,「性感」手辦同樣容易被未成年人接觸。

天津市和平區的李女士告訴記者,她現在帶孩子出去玩都要躲著手辦店走。

「前陣子孩子剛放暑假,我帶著他去商場玩,在一家手辦店,我發現除了阿特曼、海賊王、數位寶貝等動漫角色手辦外,還有很多露著胸部或者光著大腿的手辦。我本想趕緊拉著孩子出去,沒想到他還是看到了。」李女士說,「雖然孩子才要升小學二年級,但有些東西他已經有了意識,比如他會問我上面的小人‘為什麽這樣穿’‘擺這樣的姿勢是幹什麽’?」

李女士告訴記者,她後來刻意去一些玩具店、手辦店看過,發現店內展示的部份手辦,要麽衣著暴露,要麽擺著性感姿勢,帶有「成人色彩」,甚至有些和兒童玩具放在一起賣。「這樣的手辦是否可以公開售賣?我覺得至少應該在店門口貼個告示,或者在店內陳設時和低齡化玩具分開吧。」

今年年初,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童心未閔」團隊的檢察官調查發現:部份商鋪釋出含有軟色情內容的手辦廣告,銷售軟色情手辦且未對未成年消費者及其家長進行提示。轄區內一手辦店鋪展示的「美少女」人形立牌廣告和張貼在店內的少女手辦海報上的女性角色穿著單薄,造型設計突出顯示女性私密部位,並配有「女朋友 借給你 借用滿意度5」的日語宣傳語。部份「美少女」系列手辦,人偶衣著暴露,肢體動作性感,具有強烈的性暗示。涉案店鋪有不少中小學生消費者,但店鋪內均未張貼提示性標語,也有不少軟色情手辦透過網路平台向未成年人售賣,嚴重影響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平台推播不良資訊

在評論區大肆引流

「姑姑,我經常刷到這樣的視訊,實在是太可怕了……」

今年年初,江蘇常熟市民盧女士在和11歲的侄女相處時,無意發現侄女小圓在刷動漫視訊時,經常會被推播一些不良內容的動漫。「這些動漫作品封面還挺正常,小圓點進去之後,卻出現大量色情、性暴力的畫面,動漫配音也不堪入耳。即便是我看到這樣的視訊都覺得不適,更別說未成年人了。」

盧女士說,小圓在註冊平台帳號時,明確寫了自己的年齡,「不知道平台怎麽會把這種東西推給未成年人」。

今年5月,浙江諸暨的劉女士發現,自己年僅12歲的孩子居然在他幾個小夥伴的聊天群裏發黃色表情包和小視訊。「有的是裸體的動漫女生吐著舌頭,有的動漫人物正在進行性交。因為是動漫人物,男女的私密部位都十分誇張,我驚呆了,不知道孩子是從哪找到這些東西的。」

在和兒子開誠布公地聊過之後,劉女士得知,這些不良資源來源於動漫網站評論區、動漫討論群組等,這些地方經常有人發圖片或者文字介紹「引流」。比如一些人會發送「天塌了」「誰還有」的文字,再配上「您要存取的網站包含大量違法或違規內容,已停止存取」的圖片,該條評論下面的回復就有很多色情網站連結。或者會有人發送「這動漫有刪減,點我頭像/點我主頁看完整版」,結果頭像中就用半透明的文字寫著色情網站連結或者主頁僅有一兩個作品,為分享黃色資源的社交群二維碼截圖。

「一開始是好奇,看了一次之後覺得刺激就沒控制住自己。」在一番促膝長談後,劉女士的兒子意識到了問題,劉女士和丈夫也決定在孩子「性懵懂」的年齡做好性教育。

值得註意的是,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當使用短視訊平台、電商平台搜尋「動漫」「手辦」時,一些軟色情內容會被推播到前面,正常的、健康的內容反而要翻好幾頁才能看到。

受訪專家認為,如今,互聯網已成為未成年人休閑娛樂的重要工具。在此背景下,不良內容披著「動漫」的外皮,可能會讓不少未成年人放松警惕,悄然受到侵蝕。一些平台不加區分地向未成年人推播不良動漫內容,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可能造成不良影響。

「涉黃涉暴內容可能誘發未成年人的性早熟、性犯罪等問題,對其心理健康造成嚴重影響。長期接觸不良內容可能導致未成年人價值觀扭曲、道德觀念淡漠等問題。」長期關註兒童心理健康的北京瀛和(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韋冠傑告訴記者,未成年人容易接觸到軟色情產品和資訊,這暴露出監管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一是法律法規執行不力。盡管中國已有相關法律法規對未成年人保護和網路內容管理進行規範,但在實際執行中可能存在漏洞或執行力度不夠的情況,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二是監管機制不完善。可能存在文化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網信部門等部門多頭管理、職責不清等問題,導致監管效率低下,無法及時有效地發現和打擊違法行為。三是平台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一些網路平台在追求商業利益的過程中,可能忽視了自身的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對平台上的不良內容缺乏有效的稽核和管理。平台之間可能存在惡性競爭,為了吸引使用者而放松對內容的稽核標準,甚至默許或縱容不良內容的傳播。

明確標準強化監管

制定落實適齡提示

據公安部網站訊息,2023年,全國公安機關共偵破網路兒童淫穢色情案件84起,偵破制作傳播淫穢色情小說、漫畫、遊戲、手辦專案17起,查獲淫穢遊戲、漫畫、動漫1.7萬余部。

隨著暑假到來,如何才能讓孩子們在充分休息娛樂的同時,避免過早接觸到不屬於他們這個年齡的內容?

北京立方(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深圳市律協教育與未保委員會高級顧問喻誌蘊認為,動漫、遊戲周邊產品性質上不屬於兒童玩具,而是一款沒有年齡限制的消費品。因此,對此類產品的生產、銷售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品質法等規定,一方面設定「年齡限制」「使用用途」等清晰標識,另一方面產品本身如果帶有明顯的暴露、色情等因素,經專業機構鑒定屬於「淫穢物品」,那麽生產者、銷售者則可能構成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喻誌蘊說,【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對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網路資訊內容服務平台等主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作了明確規定。透過引流故意向未成年人出售涉黃涉暴資源的行為已經屬於違規行為,可由有關主管部門予以相應處罰。如該資源被認定屬於「淫穢物品」且達到一定數量,同樣可能構成前述的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相關主管部門可將案件線索移交給司法機關,對達到立案追訴標準的,可予以刑事立案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應對軟色情產品和資訊出台細化規定,包括類別標準、稽核標準、銷售要求等予以明確,提升監管可操作性,消滅模糊空間,以推動監管‘看得清、做得到’。」喻誌蘊說。

北京市康達(海口)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海南省團委「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務台」法律顧問團顧問律師袁芳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動漫遊戲及其周邊產品市場的監管力度,從源頭遏制,應當要求不符合標準的周邊產品禁止上線、刪除、整改,以及對違規生產和銷售流通行為進行查處。動漫遊戲及相關企業應加強自我約束,遵守法律法規,不生產和銷售對未成年人有害的產品,如加強產品標識、落實適齡提示要求等。平台應建立嚴格的內容稽核機制,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提高對違規內容的辨識和過濾能力,減少不良資訊的傳播。

韋冠傑建議,家校合作,共同關註未成年人上網情況以及相關生理狀況、心理狀況、行為習慣,防範未成年人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網路資訊,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網路的時間,預防和幹預未成年人沈迷網路。學校可以開設相關課程,教育引導學生;家長應承擔起監護責任,重視家風建設,指導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路。在社會層面,鼓勵公眾參與到監管中來,及時舉報違規行為,利用社交媒體和公眾平台進行輿論監督,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