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记者 李筱晗
10月5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10月2日发放的首批河南省金秋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将于10月8日24时失效,抢到券的消费者记得前往门店及时核销。
本次消费券主要在支付宝和云闪付两个平台进行核销,具体核销操作指引如下:
支付宝核销指引: 打开手机GPS定位-打开手机支付宝-首页点击卡包-找到「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前往可核销餐饮或住宿商家门店-付款时即可享受优惠(选择「碰一下」支付还有更多优惠)。
付款时选择「碰一下」支付还有更多优惠。
云闪付核销指引: 打开手机GPS定位,打开云闪付客户端-首页点击「我的」—「优惠券」—「我的优惠券」中找到「河南省金秋消费券」,通过「出示付款码」给可核销餐饮、住宿或者电影商家门店扫码,在支付整单交易金额时,享受消费券相应金额的抵扣福利。
找到「优惠券」栏。
点击需要使用的消费券,出示付款码的方式支付,就能直接享受消费券抵扣福利了。
或者,打开云闪付APP首页,出示付款码,支付时可以直接带出优惠券进行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