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文世界 > 科技

童心|分享与共识:通信行业SEP许可的实践与展望

2024-04-03科技

春意盎然,智慧同行。在众多信息通信知识产权界专家、IPR、律师朋友的关心与支持下,第二届知产前沿信息通信论坛(IFIF 2024)于2024年3月13日在上海龙之梦大酒店圆满闭幕。

此次活动由 YIP Events & 知产前沿新媒体 & 合规Plus 联合主办,两天的大会及半天的会前研讨会以「通信领域SEP治理的实践及探索」为主题。

在3月12日的论坛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副部长童心为本次大会带来「分享与共识:通信行业SEP许可的实践与展望」主题演讲。知产前沿现将童老师的现场主题发言内容整理成文,供知识产权业内人士参考学习。

目次

一、中兴通讯的创新实践和价值观

二、通信技术的创新发展以及产业共享:中国以及世界

三、SEP许可重大事件中的热点及共性问题

四、共识与展望

一、中兴通讯的创新实践和价值观

通信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行业,同时高度依赖全球标准的实施。标准对于通信行业来讲至关重要,而技术和标准共同实现全球范围内的互联互通。中兴通讯一向非常重视建设技术研发团队并参与标准制定,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而研发投入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体现主要即为专利产出。经过多年的持续耕耘,中兴通讯全球累计专利申请达到8.95万件,累计全球授权专利4.5万件。在标准必要专利方面,有效5G SEP数量稳居全球第四。根据第三方的评估显示,专利价值高达450亿+元。

同时,中兴通讯也是全球领先的综合通信与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我们用创新的技术与产品解决方案,服务于全球电信运营商、政企客户和消费者。在网络业务方面,中兴通讯保持在无线、有线领域的领先地位,5G基站、5G核心网发货量连续四年全球排名第二。在以「算力」为代表的第二曲线业务上,中兴通讯推出包括通算服务器、智算服务器、高性能存储以及训推一体机等的系列产品与方案,加速从向算力深化拓展。在终端方面,中兴通讯持续发力,5G FWA&MBB市场份额居全球第一,PON CPE、DSL CPE、IP机顶盒等发货量全球第一,云电脑终端在国内运营商市场份额第一。而在数字能源、视频、大模型和可信安全等方面,中兴通讯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兴通讯的立场与追求从未改变。我们始终认为创新者应该在研发投入后获得合理的回报。产品创新将提升自身产品的性能,提高消费者的用户体验。此外,还可以基于专利许可等方式,实现技术创新的共享。对于整个产业而言,合理回报能够有力推动和促使创新者持续创新。

二、通信技术的创新发展以及产业共享:中国以及世界

创新者应得到合理回报,这一点不仅仅是中兴通讯自身的发展逻辑。如果把视角拉高回溯多年来中国经济整体的发展以及我国通信产业的演进,我们会发现这样的发展逻辑也同样存在宏观层面。

从2G时代的跟随到3G时代的突破、直至4G时代的并跑和5G时代的引领,产业形态日新月异,5G通信技术与传统产业加速融合,重点向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矿山、信息消费、融合媒体等15个产业推进。

截至2022年底,中国企业持有5G SEP专利族占比超35%,排名前十位的全球5G SEP权利人中,我国有5家企业上榜,中兴通讯排名第四。同时,我国还拥有全球最大的实施者市场,有着庞大的消费群体和产业链。从这些特点来看,我国是一个非常重要且特别的创新者主体。因此在整体策略选择上,我们应当共同努力去构建一种公平合理的专利许可秩序和价值导向。其落脚点就是创新者理应因其创新而获得合理回报。该价值导向链的构建打通将使产业链上的各个主体受益。相关产业也能获得充分的发展。

随着5G时代甚至6G时代的到来,产业发展一定会存在一些「小插曲」,但也会给我们带来更多无法想象的新成果、新产品、新服务。这些都离不开创新者的默默付出。所以此刻我们做出的任何价值选择所产生的影响将不仅是当下,而是未来五至十年甚至更长久的产业秩序和规则。

三、SEP许可重大事件中的热点及共性问题

回归到SEP许可产业实践的本身,全球主要区域(无论是中国、英国还是欧盟)中出现争议的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许可费的定价问题。虽然大多企业都认可创新者获得合理回报,但何为「合理的回报」?

最近欧盟在进行标准必要专利监管的修订,具体包括SEP是否登记、是否引入第三方的必要性检查、是否需要进行第三方累积费率估值、FRAND条款和费率的认定。而我国法院作出了首个5G SEP许可费率判决,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法院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诉讼具有管辖权。英国则在涉及禁令问题上表明态度,不会向公众进行意见征求,以缩小SEP争端中禁令的使用。此外也强调了英国法院对全球许可费率争议有管辖权。英国法院也再次裁决全球许可费率,且拒绝接受该费率将导致禁令。从上述政策及相关判决可以看出,所有规则的底层核心就是专利许可的定价问题。

许可谈判首先是一个商业行为,其价值选择是双边或者多边的。只有当事主体才能清楚自身的选择是什么、可承受的价格是多少、以及可以接受的许可条件。我们预计随着标准技术应用的不断蔓延扩张,将会有更多的新主体加入到专利许可行业中。可能就会出现当事人之间私密性谈判所产生的效果和影响会随着标准的延伸而延伸的情况。如近年讨论的物联网和车联网的许可问题,很多行业的新主体就提出,其实他们并不清楚通信行业许可的标准与定价方式。所以通信行业内部形成共识更有助于通信行业与其他行业的发展对话。

四、共识与展望

通信行业内部难以通过技术性的手段形成共识,但或可有一些方向性的思考。

第一,确保创新者合理的回报就是尊重创新。回报边界的确定和争议的解决,本身就是创新制度的一部分,更是市场发展的必经之路。

第二,许可是创新的分享与接受而非法律「风险」。是专利权人创新的合理回报,是专利实施人产品经营应有的成本之一。「风险」是一个中性的词,而在实践中或许大多数人会把「风险」当作负面的含义。如果在企业内部把许可就视为一种纯粹的法律风险,可想而知,公司的管理层和内部合作伙伴就会存在抵触专利许可的情绪。在技术密集型企业中,企业内部的各个业务线都应该认识到接受专利许可、支付许可费是企业经营的固有成本。

第三,相信市场。优先在市场层面完成专利许可规则的探索,期待政策在制定中给予市场主体探索的机会。当前行业发展来看,在未来的5G、6G时代中国将会有更多的创新主体和更大的市场,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

第四,市场规则失灵时,司法需参与指导。以法律规则指引市场纠纷的解决,以市场纠纷触发法律规则的完善。

第五,加大不同产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愿意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探索解决方案,寻找最大公约数、并达成合理的许可协议。

作者:童心

编辑:Elev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