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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2024-10-23科技

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SJZDX241009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24万元(不含税),拟成交1名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法律服务,包含基础法律服务和诉讼法律服务。

服务地点:石家庄地区(含辛集)。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各分项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3的诉讼法律服务(代理单个标的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上的案件服务费:被诉案件挽损率/主诉案件追索率在80%及以上的,依追索/挽损数额,按比例进行服务费支付。此项计费方式不含撤诉、和解、调解结案的案件)单个案件代理费最高不超6万元,实际执行过程中若按照供应商所报费率计算出单个案件代理费超过6万元的按照6万元结算。供应商任一分项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并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本项目不允许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同时响应,否则其响应将全部被否决。供应商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须提供所属律师事务所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仅允许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分所响应,若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多个分所响应,其响应将全部被否决。

2.1.3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个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或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类项目(不含单项诉讼、仲裁、劳动仲裁、破产重整案件)实施经验。

2.1.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名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类别为:专职律师),所配备的律师应具有年度检审合格的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以律师执业证号第6-9位所标示的年度开始算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1.5供应商须承诺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服务。

2.1.6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的以标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25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律标通」后查看。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略。

报名方式及详细可在微信公众号「律标通」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