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文世界 > 数码

有线电视的「保护伞」该收起来了

2024-02-02数码

有线电视在我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经过了大起大落的过程,而今的有线电视似乎已经进入了衰败期,人们也逐渐将之淡忘,特别是年轻一代几乎不知道有线电视。有线电视就像一块沉入河底的石头,离开人们视野的同时也抹去了原有的记忆。

有线电视之所以那么快就败下阵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被政策保护得太好了,以至于放到大自然(市场)中就立刻无法生存。而造成有线电视无法「自理」的主要还归功于几个「保护伞」,而笔者认为这些保护伞早就该撤除了。我们来看看这些保护伞有哪些:

一、卫视落地费。不论卫视落地费设置的初衷是什么,这项费用使得有线电视充分享受到了不劳而获的优越感。只要外地的卫视要落地就得给钱,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这就犹如厂商要进入商城一样,只要你进来就得花钱租专柜(频道),专柜(频道)的位置还分好坏(频道越是靠前越贵)。就这样全国各地的有线电视都像开商场一样向卫视要租金(落地费),而且是每年都需要支付落地费,这项费用苦了各家卫视,因此到了效益不好的时期,有些卫视撤销了不少省有线电视的落地需求。

关于落地费的执行,一直没有出台全国性的管理规范,最终导致不少卫视因此而撤台。笔者认为该费用应该尽快规范收取,避免因此逼死卫视。

二、有线电视配套建设费

关于有线电视配套建设费,基本是一省一政策。根据国家取消不合理收费的要求,在发达地区已经取消了有线电视配套建设费的强制收取,而是将此项收费市场化。

至于有线电视配套建设费不合理的几方面原因:

1.如果住宅的有线电视配套设施产权属于用户,那么在有线电视安装的时候就不应该收取初装费(因为入户端的传输线路已经具备,无需额外施工布线)。

2.如果住宅的有线电视配套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施工建设,那么房地产商就有权力自主选择施工单位(在市场化以前是指定广电网络施工)。

3.如果住宅的有线电视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广电网络公司,那么广电网络公司就不应该向房地产商收取相关费用。

因此,早期有线电视配套建设费的设置就是从政策上保护广电网络。在我国房地产快速发展的地区,有些广电网络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指标仅靠有线电视配套建设费就能完成大半,可见其利润之大。也正是这种坐等收钱的赚钱模式把有线电视公司养成了巨婴。

三、直播电视。为了保护有线电视的发展,规定只有有线电视和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才能传输直播电视信号,正是该「保护伞」导致各级电视台无法将直播电视内容市场化而出现生存危机。因此,对直播电视转播权的限制应该尽快放开,让电视市场更具活力。

总之,从计划经济走出来的有线电视还带着深深的政策的烙印,头顶上的保护伞可能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还没有及时撤除,也许撤除了那些看似照顾的保护伞可以让有线电视得到更多的生存能力呢!

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足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