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中,观点分歧明显。有的人誓不再投资理财产品,而有的人则认为投资是个人的自由,不投资也不会有强制。同时,还有一部分人在是否继续投资理财产品上感到犹豫不决。#头条创作挑战赛#
很多人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感到纠结,这主要是因为一些人仍旧对银行理财的稳定性抱有幻想,希望在不保本的前提下仍能获取超过存款的回报。然而,坚决不买的一方则是因为2022年理财产品资产净值两次大幅下跌以及同年末21%的产品出现亏损,个别人购买的R2等级理财产品损失超过7%。
那么,银行理财产品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大幅亏损和净值大回撤呢?除了银行理财转型净值化和不再承诺保本保息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因素?
自去年以来,银保监会对几家大型银行理财子公司进行了高额罚款,包括光大理财、中银理财和农银理财分别在不同时间因违规被罚款430万、460万和240万;今年3月,建信理财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罚款540万。从这些处罚的细节中,我们可能能够发现一些导致风险的原因。
首先,让我们梳理一下银保监会对这几家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罚款情况。银保监会的处罚始于2022年6月,当时中银理财因违规被罚460万元,光大理财被罚430万元;到了2022年10月,农银理财由于六项违规被罚款240万元。这些罚款中的共性问题包括:公募理财产品一个证券的持有量超过了产品净资产的10%,或超过了该证券市值的30%。此外,还有一些问题如:公募理财产品的高流动性资产持有比例不达标和杠杆率超标等。
建信理财此次被罚款涉及六项违规,包括公募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资产持有比例不足等,其它还包括:使用摊余成本法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没有采用影子定价控制风险、理财产品转让管理不力、投资资产风险信息披露不充分、合作机构管理不严格、与母行隔离不充分、个别人员异地办公等问题。
这些问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可能不会对投资者风险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例如与母行隔离不充分和异地办公等;另一类则是可能会显著增加投资者风险的问题,这将在后续分析中详细探讨。
其次,从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集中度的角度看,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管理确实存在问题。在金融机构中,流动性风险尤为重要,理财公司应确保有足够的流动性来保护投资者利益。在监管的罚单中,三家公司被指流动性管理不足,这可能导致理财产品在到期时无法充分支付。
投资集中度风险也值得关注。监管明确规定了公募理财产品对单一证券的投资限额,以分散风险。然而,违反这些规定的理财公司由于投资过于集中,在债券价格波动时遭遇了较大的净值回撤,这解释了为什么2022年11月之后银行理财产品会出现大幅度净值波动。
总的来说,从流动性和集中度风险来看,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已经超出了一般预期,这从侧面反映出理财公司管理中的稳健性已经不再,更加注重风险投资可能会增加整体的风险程度。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是,银行理财的管理和投资哲学已从传统的稳健理财模式转向了风险较高的投资方式。
虽然银行理财的核心应当是稳健性,这也是其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是,放眼当前的金融环境,所有理财产品均面临一定风险。在这种环境下,银行理财产品已经明显放弃了过去的保守风格,转而追求更高的风险投资。
观察最近对四家理财公司的处罚情况,其中两家公司的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的杠杆使用超出了标准。这意味着什么?即银行在进行理财投资时使用了杠杆,从而增加了投资的风险。更具体地说,当监管只允许最多使用三倍杠杆时,这些公司却使用了五倍甚至八倍的杠杆,导致理财产品的风险大幅增加。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去年很多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亏损严重,有的产品在一周内的净资产就缩水了33%。这就是杠杆的影响力。在这种模式下,一旦亏损,投资者需承担损失,而盈利则主要或全部归理财公司所有。这种做法合理吗?显然是不合理的,但现实就是如此。
关于处罚的另两项内容也涉及投资风险:「投资资产的风险信息披露不充分」这说明,理财公司在管理您的资金时,并没有充分披露资产的风险信息,这本应向投资者明确告知。为何会这样?主要是可能隐瞒了资产的真实风险,使投资者面临更大的未知风险。
另一个问题是「未严格执行合作机构管理要求」。这个表述虽然模糊,其实意味着理财机构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严格筛选其资质和条件,但如果未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可能让一些资质不佳的机构参与投资,增加了您的投资风险。
经过这番转型,银行理财的可信度是否提升?这种转型是否成功?上述分析已经给出了答案。你还会考虑购买理财产品吗?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