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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提示 选购儿童台灯认准3C标识

2024-05-29财经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保护儿童视力健康受到全社会普遍关注。5月24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从儿童台灯的区分、选购、使用3个方面作出提醒。

儿童台灯包括桌面放置的台灯、地面放置的落地灯和以夹持方式固定在安装表面的夹式台灯。我国对影响消费者安全的电气电子产品实施3C认证制度,可移式通用灯具已被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目录。可移式通用灯具适用范围是电源电压高于36V、不超过250V的以电光源为光源的灯具,属于该范围内的儿童台灯必须通过3C认证才能在市场上销售,消费者在选购儿童台灯前可以查看台灯上是否有3C标识,并确认3C证书是否有效。

消费者在选购儿童台灯时可以查看标识信息,儿童台灯上的标识至少包含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额定功率,以及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产品型号等。【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的厂名和厂址。如果没有上述信息就是「三无」产品,切勿购买。

儿童台灯的照度等级必须达到A级,AA级最佳,建议选择色温在4000K左右、显色指数Ra不低于80的儿童台灯。选择灯罩能罩住灯体的台灯,灯杆高度可调节或距离书面40—50厘米比较合适,可以避免眼睛受到强光直射以及台灯太低而缩窄光线照射范围,影响用眼舒适度及安全。

消费者应选择大型商超、品牌店、连锁店,或者正规电商平台等渠道购买。

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不要购买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如果不慎购买到不合格商品,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用前认真阅读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交流型台灯可能会有频闪,不建议连续长时间使用;儿童台灯发光具有方向性,建议使用时最好同时配有稳定均匀的背景照明,补充台灯照度的不足;使用时注意不要触及灯罩、光源、灯座等表面,避免烫伤、触电等;定期检查台灯工作状态,发现光源亮度减弱、有闪烁现象时,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