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本报从保山市隆阳区政府获悉,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右洞7·1坍塌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7月1日,在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二标)苏家庄隧道右洞,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人李**明在开展掌子面初期立架支护作业时被隧道顶部坍塌掉落的石头砸到,致其当场死亡。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项目为云南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项目施工工程总包第2标段。建设单位为保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施工单位为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云南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经查明,2024年7月1日,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出口右洞K12+030处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21时30分支护班组李**、李*明、党**、莽**、熊跃*、茶**等7人开始进入隧道开展掌子面洞身危石的人工清理,为立架作业做准备。22时7分许,李**明在进行钢拱架最后一颗连接螺母安装工作时,隧道拱顶左侧突然坍塌,并夹杂着一块大孤石,孤石砸中**在下方作业的李**明。22时20分许开挖队长腾**到达现场后,看到李**明在台车顶部被大石头压住,人工无法施救,23时22分许用装载机将台车后移20米后,用吊带将大石头绑住,用挖机将石头吊开,23时36分许李**明被救出,经过现场确认李**明已无生命体征。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右洞K12+030隧道左侧拱顶围岩整体性较差、节理裂隙较发育、岩体较为破碎且夹泥,部分岩体呈镶嵌、碎块碎裂状结构,施工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施工,排危及出二道渣后未对拱顶进行有效初喷,洞身开挖过程中经过爆破扰动、挖机排险施工引发的振动导致岩石松动,以及雨水随岩石裂隙下渗,岩层夹泥遇水松软,经过机械和人工的排险,导致岩体自稳能力变差,在立钢架施工扰动岩体过程中,使得块状孤石突然坍塌掉落,砸中**在下方开展立架支护作业的李**明。调查组同时指出,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多项问题。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隧道开挖立架支护前排险不彻底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对责任单位及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罚款陆拾万元整。
此外,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苏家庄隧道劳务单位负责人林**,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罚款贰万肆仟元整。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开挖队长)腾**,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罚款壹万伍仟元整。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安全员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罚款壹万伍仟元整。
云南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第二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姜**,建议罚款贰万元整。施工总承包安全总监李**,建议罚款壹万伍仟元整。施工总承包安全员李**,建议罚款壹万贰仟元整。
云南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张**,建议罚款壹万伍仟元整。苏家庄隧道专业监理李**,建议罚款壹万元整。 (文|中国基建报 张悦)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