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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死人了|农民撂荒责任田面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法律处罚

2024-02-01三农

无意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出于好奇浏览了一下,却发现一个惊天秘密。

【土地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如果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原发包单位有权终止承包经营合同,并收回发包的耕地,以便重新发包给其他人或单位。

这就是说,如果农民承包了土地但不耕种,就是违法行为,有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制裁。

这一发现,把我惊出了一身冷汗,因为我父母也是农民,我们家里也有4亩多责任田,目前都处于撂荒状态。

我们这不是在不知不觉中就违法了吗?我们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呢?

百度了一下,只看到全网都在批「一位高级教授」。因为这位教授说「农民承包了责任田,就应该有责任耕种责任田,责任田撂荒,就是没有尽到耕种的责任,就是违约,就应该受到处罚」 。

这位高级教授是谁,我没有查到他的名字,他的言论咋一听还挺有道理的,但细一想,确实是匪夷所思。

我们家的责任田不是我们故意撂荒的,期间原因很多。

父母年轻时也确是种庄稼的一把好手,是十里八村的种粮大户,到现在县上的面粉厂还有存粮,只是现在年事已高,无法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我也工作在外,就算有意接班,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再加上现在种地投入大,收入低,几十年小麦玉米大豆价格稳定,而农资翻着跟头涨,开始没人种的地还有人租,到现在地亩补贴也给人家,也没人愿意种。

既然责任田长期撂荒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这违法的事咱普通老百姓可不敢干,咱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求求村委会赶紧把我家的责任田收回去吧!求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