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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种树也「违法」?耕地的占补平衡决不能向林地开刀

2024-07-06三农

近日遇到一件荒唐事极度郁闷。

某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林地整地造林,种植油茶,在申报油茶造林项目时却被告知,该地块已经被变更为耕地,不能申报项目。承包人随即持林权证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经相关部门调查了解,该地块 1981年「林业三定」时登记发放山林权证,2009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换发新林权证,二调、三调、林业一张图均为林地,仅在2022年土地年度变更时变更为旱地,变更时未告知承包人,承包人对土地性质变更毫不知情。 2023年国家林业局森林督查时也发现了该图斑异常,经现场核实为造林整地,种植柿子,套种小麦,因不符合更新还林技术规程,被要求整改,因此,2024年重新种植油茶。

从该事件的整个过程来看,该地块的土地性质为林地不容置否,变更出现错误很正常,及时纠正就行了。 首先,自1981年甚至是更久以前,该地块一直就是林地,而且核发了林权证,其林权证核载的各项权利是受【森林法】保护的;其次,二调、三调对土地性质为林地也予以认可,追溯历史该地块图层标注都是林地;最后,根据相关规定,耕地找回的范围明确限定在二调是耕地而三调依据现状区划为林地的图斑内,还需要征求承包人意愿,不得毁林开荒,侵占林地资源。 无论从哪一点来看,都不能简单的将林地变更为耕地。

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却出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结局。在经过一系列调查走访沟通以后,某部门竟然发文要求承包人在指定日期内清除栽植的树木,恢复耕地性质,种植农作物,进行整改。承包人一下子就懵逼了,这是哪门子事?自己在承包的林地种树竟然违法了!

不知道某部门在发文要求承包人清理树木恢复耕地整改时想没想过:

其一,承包人持有的林权证有没有法律效力?受不受法律保护?

其二,挖东墙补西墙,侵占林地找回耕地,林业部门会坐视不管?不需要承担林地监管责任?

其三,土地变更难道没有规则和流程,可以在不告知承包人、原地类监管单位的前提下随意变更?

其实,土地资源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耕地也好,林地也罢,都是为人类服务。交通便利、坡度平缓、土壤肥沃、水源充沛、光照充足,适合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都应该优先开发整理为耕地,确保粮食安全;而交通不便、陡峭山地、水源不足、光照不好、以及生态环境恶劣、江河湖泊源头的区域土地,就应该植树造林培育森林,以维护生态平衡为主,区划为林地,这种观点和理念是科学的,是实事求是尊重自然规律的明智之举。

相关部门决不能抱着本位主义的执念,违背基本的自然规律,损人利己。如为了森林资源增长,在耕地上造林;或者为了弥补占用的耕地缺口,达到占补平衡,垦山造地,毁林开荒,随意变更土地性质,给承包经营者带来利益损失,这些都是不可取的,都是需要严厉禁止的行为。

国土三调中将宅基地变更为林地或许是因为参照卫片区划,因树木遮掩房屋导致误判,并非恶意变更;而将农民持证经营,种植树木的林地变更为耕地,就不能不理解为恶意了。农民世代植树的山场,怎么会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耕地,而且要求清除种植的树木,恢复耕地,是不是很荒唐?相关部门需要理清自己的职责,林业部门是怎么坚守林地资源的?国土部门为什么要随意变更?给农民带来的损失谁来承担?

耕地的占补平衡决不能向林地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