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 10月22日,湖北荆门市为响应中央和省委关于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宣布实施中心城区安居服务行动,旨在实现城区工作生活人员居者有其屋。
一、实施购房契税补贴
居民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补贴。
二、实施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每套房屋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实施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购房补贴
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贴。
四、实施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及三孩的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
五、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新购住房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15%,普通住宅最高可贷额度70万元,高端住宅最高可贷额度140万元;多孩家庭最高可贷额度84万元;人才可贷额度根据不同类别上浮,最高210万元;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一次性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契税购房补贴、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购房补贴、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可以叠加享受。
七、申请领取购房补贴的购房人
应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人社、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购房补贴受理审核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询审核工作。财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购房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原有房地产政策未到期的,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