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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美村何以入选全省「20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

2024-01-12三农

溪美村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这里清澈的溪水倒映着碧蓝的天空,竹林摇曳生姿,溪水清澈见底,茂密的橄榄林依水而生,俨然世外桃源。

自2016年起,随着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到溪美村享受清凉的水上娱乐并拍摄打卡照片,敏锐的村民嗅到了商机,纷纷沿着小溪开设了农家乐餐馆。

由于缺乏指导和监管,农家乐无序经营,不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而且对溪美村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面对农家乐存在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下大力气进行整顿,但是效果甚微。

冲突与协调:治理农家乐乱象的过程

为了避免村中矛盾激化,当地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希望从根本上治理好溪美村的发展难题。为此村「两委」干部提出「整合土地,统一经营」的解决思路。不过,许多农家乐老板担心自身利益受损,强烈反对土地流转。

共赢之道:创新分配制度化解矛盾

镇、村干部认为,土地流转是改变溪美村农家乐乱象、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村民获益的最佳途径。要突破当前的僵局,必须兼顾每一方的利益。

村委会曾提出参考其它地区成功实施的分配方案,但这些方案在溪美村都行不通。最终,在各级职能部门的指引和协助下,村委会创造性地提出了「334」分配制度,即确保村集体、所有农户和原土地经营者都能从中获益。

尽管「334」分配制度得到了绝大多数村民的支持,仍有人表示反对。为获得原农家乐经营者的支持,村委会提出了「优先低价经营权」以化解矛盾。此外,村委会还制定了保底线,使分配更具保障性和普惠性。

最终,村委会通过土地流转,成功打造了16间「小竹楼阁」,加上露营基地和民宿顺利营业,凤凰溪两岸的别致风光再度展现。

良性循环: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改善

新建农家乐的招标让村经济联合社一年就增收了70多万元,其中部分资金用于建设和维护村庄的人居环境。随着村庄环境不断改善,游客纷至沓来,民宿和农家乐生意也很快好了起来,最终实现良性循环。

统计显示,去年溪美村年接待游客约150万人次,年创收约6000万元,带动村民在家就业、农副产品销售进一步提升,真正做到了经营者、村集体、农户三方共赢。

成功范本:生态旅游与经济发展的双赢经验

溪美村因其「发展生态旅游带动村集体及村民增收致富」的实践经验,成功被列入全省「20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之一。潮安区溪美村在勇于摸索、敢于创新的道路上首创了「334」分配制度,有效破解了乡村发展的难题。

来源:广东电视珠江台、触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