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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小学、初中一年级「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学位计划公布!

2024-06-04三农

@高新区企业员工

睇过来

区辖各公办中小学: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埔教〔2024〕221号),现将

【关于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部分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的通知】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义务教育起始年级

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

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广州市黄埔区对为区内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重点企业的发展予以扶持和鼓励。为做好广州市黄埔区企业员工子女的入学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具体补充,在广州市黄埔区投资注册的内资或外资企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仅适用于企业管理、技术人才及重要员工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第三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入学指标名额只限安排在本企业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均满1年及以上的非广州市户籍员工子女入学(员工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

第四条

规 则 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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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分标准

以企业综合评分作为重点企业的排名依据,企业综合评分为营业收入得分和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得分之和,满分10分,其中营业收入得分和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得分各占比50%。

1.营业收入得分。工业和商贸业企业2023年的营业收入按10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上、7亿元至15亿元、3亿元至7亿元分别得10、8、6、4、2分;科技服务业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023年的营业收入按20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上、8亿元至15亿元、4亿元至8亿元、1.5亿元至4亿元分别得10、8、6、4、2分。2.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得分。企业2023年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按1亿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至2500万元、200万元至1000万元分别得10、8、6、4、2分。

(二)企业排名标准

企业排名以企业综合评分高低排序,当企业的综合评分相同,则按照企业的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得分的高低确定企业的排名先后。上述金额使用人民币,含下限数,不含上限数。

(三)指标分配方法

2023年综合评分得9-10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小学入学指标6个,初中入学指标2个;

2023年综合评分得7-8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小学入学指标5个,初中入学指标2个;

2023年综合评分得5-6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小学入学指标4个,初中入学指标2个;

2023年综合评分得3-4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小学入学指标2个,初中入学指标1个;

2023年综合评分得2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小学入学指标1个,初中入学指标1个;

2023年综合评分得1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小学入学指标1个。

如按照以上办法分配后出现指标不足的情况,则根据企业排名先后安排入学指标。

第五条

企业营业收入以国家统计局「财务状况表」为准。企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数据以区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六条

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于2024年5月23日前在「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重点企业指标招生系统」公示通过重点企业资格审核的重点企业排名;5月29日将公示后无复议的重点企业排名及企业员工子女申报信息和排名的相关数据报区教育局。

网址:

第七条

申 报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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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重点企业资格审核的企业,于2024年5月21日17:00前完成申请「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员工及子女相关信息的填报工作。由企业经办人于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21日17:00再次登录系统,填报申请「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员工及子女相关信息并提交。区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和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核管理员登录系统审核企业员工及子女相关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企业需根据审核意见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4.区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和文化广电旅游局于5月29日将公示后无复议的重点企业排名及申请入学指标的企业员工子女申报信息和排名的相关数据报区教育局。

5.区教育局将公布2024学年初中一年级和小学一年级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学位计划(可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广州黄埔发布」和「广州黄埔教育」微信公众号查阅)。

6.审核通过的申请重点企业入学指标的企业员工,于2024年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7:00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重点企业指标招生系统(http://yezs.hpedu.net:7003/)」填报志愿学校;第一次填报志愿未被录取的,可参加第二次填报志愿(可填报志愿学校为第一次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学位分配后有剩余入学指标的学校),具体填报时间为7月3日9:00至7月4日17:00。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八个志愿学校,填满八个志愿学校即可成功提交。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四个志愿学校,填满四个志愿才可以提交。登录账号为申请学位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填报志愿时网上已选择了志愿学校但未确认的、或逾期未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重点企业指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学校的(以系统记录为准),视为放弃学位申请。志愿填报期间,如需修改志愿学校,可向员工所在企业提出修改申请。

7.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分配录取结果将分别于2024年7月2日和7月8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广州黄埔发布」和「广州黄埔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8.已申请政策性照顾或通过积分制入学获得学位的非穗户籍适龄儿童,不能再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得学位。通过本办法未分配到学位的非穗户籍员工子女,可自行申请报读民办学校。

第八条

录取规则是按照重点企业排名、企业员工排名及家长所填报志愿进行电脑分配学位。

第九条

根据本办法安排入学的企业员工子女,可在同一学校连续读至该学段结束,如升读下一学段,需重新申请。

第十条

本办法所提供的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指标,是各学校解决完户籍生入学需求之后按余量学位情况提供。

第十一条

区内各中小学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挖掘学位潜力,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提供学位。

第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的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现行经费供给渠道及办法解决。

第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企业,必须将入学指标用于本企业在职非广州市户籍员工子女入学,并对本企业提交的入学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学生获取的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学位。也将连续三年取消该企业的招生入学指标分配资格。

第十四条

严禁任何个人和企业买卖入学指标或利用入学指标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反,永久取消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或企业入学指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录取的适龄儿童必须是未入读小学或初中的应届新生,若入学建学籍时发现其已有小学或初中学籍,将取消其分配获取的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学位。

第十六条

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录取的适龄儿童必须身心健康,能适应学校的教学活动要求,遵守学校纪律,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分配获取的学位。

第十七条

本办法中有关企业评分标准、排名顺序及入学指标数由广州市黄埔区科技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商务局和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有关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学位计划、学位分配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2024年黄埔区小学一年级「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学位计划表

查看学位计划表

2.2024年黄埔区初中一年级「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学位计划表

查看学位计划表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