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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基层、支付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集中采购……国家医保局新文件宣布这些改革重点

2024-05-29三农
以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为推动力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腾笼换鸟」按规定向医共体牵头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拨付结余留用医保资金国家统一制定DRG/DIP付费管理办法,使分组贴近临床需求将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60%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5月24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落实好三明医改取得的制度性成果,加大医保改革力度,发挥医保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为进一步深化医改提供有力支撑。加快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进度。【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扩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品种范围,形成以国家组织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省份牵头的全国联盟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为主体,省级集采为补充的集中采购新格局。推动各省(区、市)2024年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超过500个的目标。确保以集中采购为推动力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腾笼换鸟」。集中采购腾出的费用空间首先向人民群众释放改革红利,同时为促进体现新质生产力的新药、新诊疗项目进入临床应用腾出空间,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创造条件。加大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度。【通知】指出,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探索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整体作为医保预算单位,合理编制医共体总额预算指标。按规定向医共体牵头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拨付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并通过牵头医疗机构在医共体内部合理分配。着力提升医保支付管理水平。【通知】强调,确保2024年实现按病组和病种分值(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地区全覆盖。规范病组(病种)、权重(分值)等核心要素管理和调整机制,建立与医疗机构的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推动医保、医疗「相向而行」。国家统一制定DRG/DIP付费管理办法,建立DRG/DIP分组定期规范升级制度,使分组贴近临床需求,符合地方实际。探索异地就医费用纳入就医地DRG/DIP付费和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持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聚焦儿科、产科、精神、中医等临床学科,重点关注诊查、护理、急抢救、病理等项目价格。坚持将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60%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使此类项目的数量和金额占比均超过调价总数和总金额的60%。开展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治理,降低以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类项目价格。【通知】还就不断健全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医保服务提质增效等方面提出了要求。附:【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原文原标题:国家医保局提出加大医保改革力度来源 | 健康报编辑 | 杨紫萱 刘新雨热点文章• 敢为人先 系统谋划 协同推进——浅论三明医改经验的完善推广• 「升降」之间显「智慧」 医疗服务价格试点改革促公平、提水平、惠民生• 集采新变局!「全国联采」即将到来,「提质扩面」路线图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