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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农村户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通过,农村户籍权益仍在

2024-06-29三农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法】顺利获得通过。

预计自明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作为从乡村迁徙至都市并已适应城市生活环境的个人,我虽已在城里安家落户,享有城市住房福利及社会保障,但仍维系着乡下的宅基地,并持续从家族传承的资产中获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为我这样的群体筑起了一道权益保护的坚固屏障,确保我们的合法利益不会因非农村户籍身份而受到威胁或被集体中其他成员无端剥夺。

图片来源新华网

自从实行个体经营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增长的步伐显得蹒跚,甚至在某些时期出现了停滞乃至衰退现象。

为了激活乡村经济,推动全民共富目标的实现,国家正积极推进新型集体经济模式的发展,这一举措无疑至关重要。

作为农家子弟,目睹家乡水井废弃、灌溉渠道受损、林木遭滥伐的情景,内心实感痛惜。

历史已矣,未来可期!新时代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显然迥异于昔日的生产大队体系,我揣测,其形态可能涵盖股份合作农场、家庭农场的股份制运营、集体农庄的股份化管理,乃至国营农场的股份化改革。

无论采纳哪种集体经营模式,个人认为,均有望优于以往的个体经营模式,更有力地促进乡村的振兴与集体的繁荣。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