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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鱼杀年猪腌腊货

2024-01-06三农

起家塘分家鱼

俗称人工养殖的鱼塘为「家鱼塘」,而称其鱼为「家鱼」。旧时,家鱼塘多为村庄附近的所谓「烟火塘」,一般由本村住户按户摊资,在早春购取大规格鱼种投入饲养,其主要鱼种为鲢鱼、鳙鱼(胖头)、草鱼(白鲜)、青鱼(青解),即俗所谓「四大家鱼」。 而至腊月年关则将其成鱼一概捕起,并按鱼色和大小搭配,均分成若干等份,而由各户采用抓阄办法依次领取一份,因此,并无争先恐后和投机取巧之事,俗称为「起家塘鱼」。

中国早在殷商末期至西周初期就已开始池塘养鱼,但直到隋朝所养殖的主要鱼种是鲤鱼。至唐代,由于皇室姓李,「鲤」与「李」音同,为避讳,而称鲤鱼为赤鲜公,并且奉为皇族象征,因此,严令禁止捕食而只能放生,乃至当时,养鱼因缺少替代鱼种而受到很大挫折。后经人们另辟蹊径试养,大约至唐末,已开始摸索出养殖青、草、鲢、鳙鱼的成功经验。宋代四大家鱼的饲养已形成相当完整的一套生产程序,而江州(即今九江)则已成为当时鱼苗生产和集散的著名中心。明代四大家鱼的混养更加普遍,其饲养的方法和水平已与后来相差不多。(参见【中国淡水鱼类养殖学·我国淡水渔业的历史】)

宰年猪,吃猪头汤

历来农家多养猪,一般至腊月成肥皆宰之,而以腊月二十四日即小年前宰者最多,谓之「宰年猪」,俗曰「杀年猪」。其肉主要以供自家年节之需以及腌制供来年长期食之;也以其一部分卖给邻里,或担至集市出售,俗称为「年猪肉」。

然旧时,屠户替人家宰年猪,率以至腊月二十四日止,谓之「封刀」。今则无此拘限,而常延至大年前夕。又旧俗,以年猪头为供祭祖先贵重之物,而名曰「元宝头」。

又旧俗凡宰年猪之家,通常皆于当日,即用猪杂、猪血或加猪头,入锅先煨而后加入佐料杂烩成汤,而召亲友宴集共尝相庆,亦常以大碗盛之奉送给左邻右舍分享,俗谓之「吃猪头汤」,并有「邻家杀猪我吃汤」之谚。主人则以此为荣耀,亦有祈祝来年养猪更加肥壮之意。然今已罕见此俗。

「岁猪」宋代已有。苏轼【与子安兄书】云:「此书到日,相次岁猪鸣矣。」陆游诗云:「釜粥芳香饷邻父,阑猪丰腼祭家神。」其自注说:「蜀人豢猪于阑,腊中供祭,谓之岁猪。」清吴谷人【新年杂咏】小序云:「杭俗,岁终祀神尚猪首,至年外犹足充馔。定买猪头,在冬至前,选皱纹如‘寿’字者,谓之‘寿字猪头’。屠人肩送至门,曰「送元宝来’。于是腌透风干,以备敬神之用。」清顾禄【清嘉录】卷十二【十二月·冷肉】载云:「乡人豢猪于栏,腊月宰之,卖于居人,充年候之需,谓之冷肉。或乡人自备以腌腊货。」

腌腊货

腊月间,历来居家多有加工腌制猪肉、家禽和鱼类之俗。谓之「腌腊货」。其制成成品则分别称为腊肉、腊鱼、腊鸡、腊鸭等可供长久贮藏食用,特点是肉质红润油亮、香浓味厚、爽口而不腻。 与其他时节腌制者相比最具独特风味。又旧时或有腌制雁鹅、野鸭、野兔和獐肉等野味者,今则已无;而今又多有腌制香肠者,为昔日所未有。

盐腌干制以贮藏动物肉类食品,是最古老的贮存肉品的方法。中国早在周代就有这方面的专门从业人员,并且已有多神制作方法及其制品。据【周礼·天官·腊人】载,其职负责制作「干肉」,其制品有腊、脯、俗等不同名目。东汉郑玄注云:「剖析日脯、捶之而施姜桂曰锻俗,腊——小物全于。」这是说,同是干肉,而以大动物(如牛、猪、羊等)的肉分割成条片状腌制的名曰「脯」,以(如禽类、鱼类)整体制作的名曰「腊」,如果加入姜桂等香料并经槌实制成的则名曰「锻俗」(而「俗」亦即干肉)。又【遗人】载,其职责之一是制干鱼,而以剖开腌后晒干或晾干者名曰「翊」,如果在室内以火烘烤干者则名曰「鲍」。以上【周礼】所记载的加工贮藏畜禽鱼类肉食品的方法,后来不仅比较全面地传承下来了,而且还不断有所发展和完善。

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脯腊第七十五】,对此即有十分详尽的记载。尤其是其中谓腌制家畜野兽肉,「腊月中作条者,名曰‘凉脯’,堪度夏。每取时,先取其肥者(原注:‘肥者腻,不耐久’)。」所谓「凉脯」. 就是以其肉分割成条盐腌后,悬于屋檐下经冬「凉(冷冻)」风干,其实,亦即后来所称的「腊肉」。又载云,用家禽和野禽及鲜鱼腌制者,则名曰「凉腊」,其中鱼「亦名‘凉鱼’,亦名‘鱼腊’」。按此,所谓「凉腊」即后来所称的「腊鸡」、「腊鸭」之类,所谓「凉鱼」,即后来所称的「腊鱼」。

但古代所谓「腊」、「凉腊」等等,其「腊」字即本字(非「臘」的字)义,亦就是其本义即干肉。而后来世俗传承至今的所谓「腌腊货」、「腊肉」等等,均是指腊月腌制的动物肉类食品,亦就是其中的「腊」字繁体本为「臘」,即指腊月。元无名氏【居家必用事类全集】已集【饮食类·肉食·腌藏肉品】有所谓「腊肉」。

炒年货

腊月间,尤其至二十四日前后,历来俗以炒制加工土产为年节副食,谓之「炒年货」,亦曰「作年货」。

旧时人家炒作年货,常见者主要有炒米切糖(即俗所谓「炒米糖」)、炒米糖团(即俗所谓「糖果」或曰「欢团」)以及炒铁蚕豆、六谷炮(即玉米花)、红薯角(亦曰红薯条),而有炒花生果、葵花子、南瓜子和芝麻切糖者则甚少。

今城镇人家,一般自家已不炒年货,通常多至炒货店铺购买,或者由炒货店代为加工。乡村人家虽然炒作年货者还很普遍,但以炒花生果和切制炒米糖、芝麻糖、花生糖为常见。而炒六谷炮和红薯角者则已无。

炒年货是传承历史十分悠久的习俗,虽然其究竟始于何时难以稽考,但是制作炒货的记载则可追溯到战国时代。【楚辞·招魂】云:「耗妆、蜜饵,有粘惶些。」东汉王逸注:「粘惶,饬也。」 即糖,此实指糖制食品,粘隍或作张皇,又名馓。东汉许慎【说文】释「撒」云:「熬稻。粘隍也。」又汉史游【急就篇】唐颜师古注云:「儆之言散也,熬稻米饭使以散也;古谓之张皇,亦目其开张而大也。」 综而言之,粘健即煮稻米为饭炒之,令膨胀如爆米花,而做成的糖微子。亦可以说,这是最早的炒米糖。但用稻或米先蒸熟晒干而后妙,则迟至宋代才始见,时称「火米」或「蒸米」,实即后来俗称用作炒米糖的「冻米」。见宋陈师道【后山谈丛】卷四、吴自牧【梦粱录 ·米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