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文世界 > 三农

最快28天!事关狮山农村建房

2024-05-28三农

南海狮山

近日,狮山镇村民周某十分开心地拿到了宅基地用地批准书,从村民提出申请开始,

仅用了28日

就完成了用地核查、规划条件初稿公示、审核,出具规划条件正稿等流程,取得了用地批准书。

据了解,狮山镇通过部门联动,流程简化,时间压缩等方式,目前最快28日可以拿到宅基地用地批准,50日左右可以完成施工报备建房。

南海狮山提醒广大村民,宅基地是可申请可报建的,如无经过合法用地审批、报建手续私自建房,属于「两违」建设,经相关部门核实之后,业主是要接受处罚的。

具体审批流程&处罚措施如下

狮山镇宅基地管理要点

一、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全流程审批要点

(一)农村建房申请类型

1、新建住房:指农村村民在新获批宅基地上建设住房的活动。

2、原址翻建:指农村村民在现有的宅基地上原址拆旧建新的活动。

3、改扩建:指农村村民申请调整现有的宅基地红线的形状(或面积)后,拆旧建新的活动

4、异址新建:指农村村民在获批新址宅基地上,建设住房并拆除旧址住房的活动。

(二)审批总体流程

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建房,须填写申请表[向村(居)委会领取],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委会审核同意,并办理【农村宅基地用地批准书】【个人自建房规划设计要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用地建房施工报备审核意见表】等批准文件后,方可动工建设。

其中,新建住房应先取得宅基地分配资格。

(三)审批具体流程,具体如下:

二、新增宅基地用地申请条件

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申请新增宅基地。村(居)统筹经济社新增宅基地申请需求,以村(居)为单位向镇政府集中申报。镇政府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并向上级报批。新增宅基地需求的村(居)必须符合以下几个主要条件:

1、集体经济组织有真实需求,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具备分配资格的「户」数达到一定规模;

2、集体经济组织选址的地块符合相关规划;

3、集体经济组织预留足够资金用于证照办理;

4、集体经济组织自2023年10月8日后无新增农村住宅违建行为。如有此类行为,必须完成整改方可继续申请;

5、集体经济组织无农村住宅用地违规投地、分地交易分配等行为。

村民建房须报批,否则就属于「两违」,依法查处不手软。2024年1月至4月,狮山已破坏性拆除宅基地57宗。

三、新增农村住宅违建处罚措施

(一)违法用地处罚标准

根据全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自2021年起,违法用地处罚标准为:

违法用地查处力度不会因为是农村住宅而有所降低。

(二)新增「两违」建设行为处理措施

经镇综合执法职能部门巡查认定为「两违」建设行为的,且10日内没有未自行整改的,由镇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强制介入拆除,相关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涉事当事人承担,并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以及对应所在经济社的责任。

1、对涉事人员

(1)若属本村村民,暂停该户五年股份分红、村(居)委会二次医疗报销发放等福利待遇五年;

(2)新增「非农化」「非粮化」行为最终由镇政府立案强制拆除的,承担整改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

(32)涉事人员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依据【狮山镇全面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狮办字〔2022〕10号)相关规定处理。

2、对涉事经济社

(1)暂停该经济社五年内的用地规划调整、乡村振兴项目审批、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审批;

(2)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取消该经济社当年度的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用地财政补贴发放;

(3)取消经济社社委该年度的绩效发放;

(4)涉事经济社委不得提名为下届经济社社委会、监事会及成员代表候选人。

四、咨询电话

狮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86669043

狮山自然资源管理所:86689628

狮山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866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