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我们邀请了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杨帆、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副院长钱菊英、江苏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宋宁宏 ,就「医保政策在推动医疗技术进步、支持新技术投入临床应用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做出的努力」、「医学新技术纳入医保或进行价格调整后,以临床实际应用的角度来看效果如何」等问题继续为我们解答。
Q1:您如何看待医保政策在推动医疗技术进步、支持新技术投入临床应用方面发挥的作用?
杨帆:
医保政策对促进医学技术进步、助力新技术投入临床应用具有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医学技术的良好发展前景有助于国家增加在医疗卫生经费上投入的信心,医疗卫生经费投入的增加反过来也能进一步促进医学技术的发展。
医疗保障制度强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这也就意味着,医保要聚焦临床需要、合理诊治、适宜技术去实施有效率的支付,既要为医学技术的进步和应用提供稳健有力的支持,又要时刻把握好「新」的尺度,通过政策完善、加强监管实现医保对新技术发展方向的把控。以DRG/DIP付费改革为例,在不断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的同时,也对特殊病例、新技术予以「豁免」,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医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
钱菊英:
当前,我国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在持续快速增长。国家各级医保部门在优化服务、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等多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
例如,上海市医保局重视促进新技术、新项目进入临床应用,在2023年出台了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的28项措施,并将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作为2024年重点推进的十项工作之一。不仅如此,医保部门在DRG付费改革中也对临床新技术应用给予了较多的政策支持,旨在充分保障疑难重症患者救治,助推临床医疗创新发展。此外,为确保新技术应用病例得到有效补偿,医保部门还进一步推进新技术项目独立成组,适度上调相关权重。这些政策都很大程度上为医疗机构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解除了「后顾之忧」,在助力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敢创新、能创新」上,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
宋宁宏:
近年来,医保在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鼓励医药企业创新、支持创新药械临床使用等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实践。
首先从保障临床使用方面看,各级医保部门均建立了招采交易平台,这既对药械价格、采购流程、项目备案等环节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也能督促医疗机构及时做到对国谈药和创新药的应采尽采。
其次从医保支付方面看,目前我国DRG/DIP付费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付费效能显著提升。为了有效保障新技术的开展,各级医保部门在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的同时还推出了各类单议补偿、支付倾斜、专项补偿等支付调节政策。现如今,在医保政策和支付方式的引导下医院与临床的发展也在发生着显著的变化。
最后从患者受益方面看,以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为例,这不仅是一次医保政策的探索与完善,更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可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Q2:您如何评价医保部门近年来在推动医疗技术进步、新技术投入临床应用方面做出的努力?
钱菊英:
我国医保部门一直以来都是围绕着「解除全体人民疾病医疗后顾之忧」这个重大政治使命,通过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打造「群众享实惠、基金保安全、医院获发展、企业得成长」的多赢局面。近年来,国家医保局更是积极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医药技术创新,通过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动态调整医保目录等措施,支持具有创新性的药品、器械快速进入临床,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作为国家首批DRG/DIP付费试点城市和支付改革综合示范点,上海市医保局十分注重对医疗机构创新技术(包括新项目、新药品、新耗材等)应用的合理引导,在确保符合国家规范的基础上,最大程度支持创新技术的有效应用,并在改革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政策。例如,新增纳入医保的创新药实行除外按实支付,提高新技术应用病例支付标准,新技术应用高倍率费用病例不设控制比例全部按实支付,成规模新技术应用可以独立成组,等等。这些举措都获得了较好的成效,不仅使创新技术得以应用、参保人员获得实惠,也为医疗机构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极好的助力与保障。
宋宁宏:
在DRG付费改革初期,新技术和新项目往往面临缺乏准入规范、医保支付不足、临床使用受限等挑战。我国在快速推进DRG/DIP付费改革的同时,充分考虑新技术补偿支付制度的设计和医疗机构院内绩效考核平衡机制的建立,助力创新发展。
医保在对新技术新项目付费时除了考虑项目的应用价值,也很强调成本效益与基金的承受能力。目前医保对于是否纳入报销范围的创新技术评价标准包括:临床疗效确切、在国内外技术和数量走在前列,获得国内医疗技术开展许可的医疗机构首创技术、引进技术,国家或省重点扶持项目,儿童用药与罕见病诊疗。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在2022年推出医保DRG付费之初,就对机器人辅助治疗等高新技术赋予了高新技术系数。
不仅如此,医保部门还在推进卫生经济学评估研究,完善推进集采政策,标化医保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与退出机制,探索商业医疗保险补偿等方面开展了很多深入的工作,旨在进一步完善支持新技术发展的医保相关配套政策。
杨帆:
大量新药、新手术器械的涌现,在给患者带来更长生存时间和更好生存体验的同时,在经济方面也大大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进口原研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高昂价格往往会让绝大多数患者望而却步,而国内企业研发的同类产品虽然能够很好地拉近价格与疗效之间的距离,但这些产品能否真正投入市场并得到广泛应用,则是决定企业会否持续投入研发的关键因素。
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通过集中带量采购、价格谈判等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一方面保障了低收入人群对创新药和新医疗器械等新技术的可及性;另一方面也平衡了企业的研发投入,激发了企业研发和新技术推广的积极性。
Q3:这些医学新技术纳入医保或进行价格调整后,从临床实际应用的角度来看,您认为效果如何?
宋宁宏:
以江苏省人民医院胸外科的「精准肺亚段切除手术」技术为例,肺段切除术是治疗早期肺癌的重要术式,医院在2010年开展胸腔镜肺段切除治疗早期肺癌时,国内还鲜有类似技术应用。该技术有着改良膨胀萎陷法、应用3D-CTBA、开发3D重建、适形裁剪技术等多个创新点,因其在根治性切除的基础上保留了更多的肺组织,既符合微创外科的发展要求和方向,患者在术后也可获得更好的生活质量。
2023年,经过高新技术申报和专家论证后,江苏省南京市医保局正式批准将「精准肺亚段手术」纳入DRG高新技术项目,全年对江苏省人民医院此类手术补偿共计340例,补偿金额达到76.85万元;不仅如此,DRG高新技术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也不纳入医保范围外费用考核。医院胸外科的医生们都认为,医保高新技术倾斜政策释放了医生的双手,让好技术、好项目能够切实被参保患者所用。
杨帆:
先看肺癌治疗,针对EGFR基因突变的靶向药和针对ALK融合的靶向药,将晚期肺癌患者的中位生存时间从此前的10个月延长到3年甚至5年,可以说创新药将原来的「不治之症」逐渐变成了「慢性疾病」。但是因为价格高昂,这些靶向药一度让人「望尘莫及」。原研的三代EGFR靶向药刚上市时每月的治疗费用约为5万人民币,医保谈判后,患者每月报销前的费用大约为5000元,报销后仅需自负1000元左右,疾病负担只有原来的2%。
再看辅助生殖,自北京市将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甲类报销范围后,不仅提高了辅助生殖相关医疗服务的可及性,群众的生育率也出现了大幅度的提升。据不完全统计,新政推出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生殖医学科门诊量增加约20%,周期数增加约30%,成功孕育的案例明显增多,对于提高适龄人群生育意愿、缓解需要技术备孕家庭经济压力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钱菊英:
上海市医保局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十分注重对医学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纳入激励付费范围的创新技术得以广泛应用,不仅为医疗机构的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也在很大程度上惠及到了更加广大的参保患者。
例如,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开展的经导管主动脉瓣置换术(TAVI),这项手术应用了心脏导管微创技术,这是继外科主动脉瓣置换术、药物治疗后的第三种模式。这项技术无需开胸,具有创伤小、手术时间短、患者恢复快等特点,为那些常规治疗手段不能延长其生命或缓解痛苦的主动脉瓣狭窄患者,特别是高龄患者带来了希望。近年来,TAVI技术发展突飞猛进,医院的手术量也在不断提升。在DRG支付方面,医保部门经过综合评估后,将该技术单独成组,确定了更高、更合理的权重和支付标准,从而在根本上保障了应用这项新技术的病组可以获得足额支付补偿,并且纳入了更加规范的新分组评价管理体系。此举不仅使该项新技术在临床得以更好的应用,也让医疗机构得到了适当的补偿、让广大参保患者获得了实惠,取得了十分显著的多赢效果。(ZGYB-2024.07)
圆桌讨论(上):医保战略性购买赋能医药技术创新之局长篇发挥医保战略购买的引导性作用,促进医药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再提三明医改,国家医保局又释放了哪些新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