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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农民工的血汗钱,还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2024-02-02三农

现在马上就要过春节了,劳累了一年的农民工兄弟们纷纷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踏上回老家过年的路程。而我们建筑等行业的会计们还在紧张忙碌的工作着,一个很头痛的问题就是支付这些农民工的工资是否还要去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吗?怎么申报个人所得税呢?今天我就来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农民工是否属于纳税义务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农民工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毫无疑问,他们虽然辛苦,也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看到这里,可能有些人就开始骂我了,但是没有办法,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义务呀!

2、按照什么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农民工通常不会和企业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农忙季节回家农闲季节返城,所以工作很难连续。企业也很少与农民工签订协议,通常是口头约定日工资,干一天活算一天钱,有的下雨天就只有最低的生活费。并且很悲催的是,他们往往一年只结算两次工资,一次是中秋节,一次就是春节,平时用钱只能是给老板打欠条预支工资,这原因当然很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老板怕他们领了全部工资就不来了,所以压工资是很常见的情况。

我们的会计在实务中,计算个税是按照工资薪金标准代扣,还是按照劳务报酬代扣,通常拿捏不准。

我们认为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企业通常与农民工是一种雇佣关系,只不过不是正式工,因此支付到农民工个人手里的报酬是工资薪金。如果企业不直接对着农民工个人发工资,而是对着包工头发所谓工资,农民工的工资由包工头自己决定发放的时间和金额,则企业支付的是劳务费,应取得发票,代开发票的时候,个人所得税就由税务局代扣了,如果税务局没有代扣,我们企业再履行代扣职责,此时就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包工头再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才是工资薪金,包工头扣不扣个税,和企业就没有关系了。

现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列支都以是工资表的形式,故多以工资薪金税目代扣个人所得税。

3、怎么确定计税依据?

可以说农民工并不关心个人所得税,他关心的也是拿到手的钱,因此,企业支付的是一种税后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要记得先还原到税前工资,然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另外,他们一次领的是多个月的工资,不能按照一个月的工资看待,否则可能就会多预扣个税。

4、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很清楚,工资薪金属于综合所得,代扣时可先减除6万元,再减社保等专项扣除,再减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剩下的再开始计算个人所得税。

因此,大多数农民工在一个企业工作,很少会产生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必须申报,即使是交不到个人所得税,也要全员全额申报。

农民工一年通常会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工资,每一个单位可能都没有申报代扣个人所得税,但是多处工资加起来就可能要产生个人所得税了。

此时,就需要农民工他们明年3月至6月在个人所得税APP里去汇算清缴了。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极少有这么做的。如果产生补税的情况,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税务机关有可能找不到农民工,但是会找到企业。刚才说了,您企业发放的是税后工资,产生的个税就自然会被要求企业承担了。此处,提醒企业注意此处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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