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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天6起恶性校园霸凌,还有多少孩子期待救援?

2024-03-29教育
  1. 2024年3月16日, 山东济宁,一学生遭6名学生殴打逼、吃玻璃,被多人手持皮带抽打、脚踹、扇耳光,导致全身淤青受伤住院。
  2. 2024年3月17日,山西一中学生遭多名同学围殴,要求每周交40元保护费。
  3. 2024年3月19日,湖南吉首四中一女生在校园遭多人霸凌,耳膜穿孔,身体有多处挫伤。
  4. 2024年3月22日,江苏宿迁,15岁孩子在学校附近因打篮球冲突被一名13岁男孩刀捅身亡。
  5. 2024年3月24日福建晋江一女生因多人校园霸凌跳楼身亡。
  6. 2024年3月27日,网传河南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一女生因难忍室友抽烟及霸凌一年多,向辅导员要求换宿舍未果,最后跳河自杀。

从舶来的「霸凌」到我们司法中常用的「欺凌」,讲的都是一回事。而现在校园霸凌的局面,就是适龄的少年儿童拥有无敌模式。

扒衣服、打耳光、强迫吃粪、造谣污蔑、聚众斗殴这些行为放在成年人身上,那就是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侮辱猥亵、抢劫罪等等,而在未成年人身上则往往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有法院的工作者提出:建议在立法层面上规定,向他人实施暴力手段,并对受害人进行了身体摧残和心理损伤的,即构成犯罪。

所以不论用词是选择霸凌还是欺凌,都明显模糊和弱化了事实真相。

我们换个角度看:未成年受害者和成年受害者在面临同样的暴力行为时,伤害会因为年龄不一样而有区别么?

会!成年人有更成熟的心理和承受能力,有更多的方法应对。相对来说,未成年受害者受到的创伤更大。

在那些被曝光的校园暴力事件中,视频往往由同伙拍摄,施暴者下手完全不顾及后果,一边打一边嬉皮笑脸。成年人间的打架至少还知道避开要害部位。如此一对比,行为明显更为恶劣的前者却可以凭借年龄优势逃脱制裁。

你说他是未成年人,他不懂。他真的不懂么?李玫瑾曾谈到2004年北京石景山4少年绑架杀人案,4个人听到法院判决后竟相视一笑:「果然没有判死刑!」,这判决完全符合他们下手前的预期。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将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原来的十四周岁调整为十二周岁。但当海量的个案展现在我们眼前时,很明显,年龄下调得并不够,罪行也囊括不够。

最高检最近的表态是,「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孩子遇到的不是这类严重犯罪又咋办?最高检没说,但是去年的一件案子让人倒吸一口凉气。

2023年,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10岁)实施殴打、强迫舔对方生殖器、肛门,甚至侵犯孙某等极端欺凌。而处理结果,仅仅是对监护人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江宁婆婆在谈大同那个案子的时候,回答了很多网友的疑问:

问题1:「训诫、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就只能这样吗?」

答:是的。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就只能这样。因为这两个孩子年龄实在太小了(9岁)。哪怕是过去的一些措施,什么少管所之类的,也从来没有把年龄划到这么低的区间。现在的专门(工读)学校也不能低于12岁。所以这个年龄,真的就,只能这样。

问题2:「训诫、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具体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矫治教育措施:

  1. 予以训诫;
  2. 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3. 责令其悔过; 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
  4. 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接触特定人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
  5. 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6. 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 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 其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

对照一下就知道,对9岁的孩子,能采取的措施,就这么多。

问题3:「真的就没办法了吗?」

答:目前,是的。

孟子说「人性本善」,荀子则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我一直认为,他们都对,也都错。人性的复杂怎么可能一概而论,非黑即白。就像一个纺锤,极致的恶和极致的善都在两端,处于中间的人们是两者不同程度的调和。

所以,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局面也不是短时间就能缓解的。

校园霸凌/欺凌确实是全球各国的难题,即便网上有人尬吹国外某些看起来很好的制度,实际上效用也不尽如人意。

比如有人吹德国控制措施好:「经过20多年的验证,校园欺凌已经被降低了85%的发生率」。

实际上,就经合组织2018年的PISA调查数据来说,在15岁的德国中学生中有6%经常受到霸凌,23%的学生至少每个月被同学欺负多次,自2018年后,德国的校园霸凌有增无减。如果这是被降低了85%后的数据,那之前的德国真是太惨了。

反正现在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局面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缓解的。事不关己,我们大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但作为家长,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解决校园霸凌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家庭、社会、校方、法律法规、制度、监管各方面一起努力。

但有时候大家一起努力,就变成了停摆,踢皮球。邯郸事件发生,校领导居然第一时间是给凶手开脱,而福建因霸凌跳楼的女生,校方保安拉着人墙防着她的家长。

摆在家长面前的就只有一个问题:如何让孩子远离校园霸凌?

坦率地说,这个问题无解。作为人性恶的一部分,基本上每个人都会触碰到。霸凌/欺凌可能来自于同学、好朋友、老师、同事、领导等任何与你生活有交集的人,而缘由可能让你无法想象。

我想起我小学一年级,因为说话不是很清楚,被班里一些同学讥笑起哄,甚至走道的时候给我使绊子。一天中午,其中一个人故意撞我,我奋起反击,在打成平手后,他接二连三又找了另外的3个人和我发生冲突。

那天放学,反而我被留了下来,老师等着给家长告状,而告状的理由就是「这个孩子,一天和好几个同学打架。」

说来也怪,打这天起,这几个人几乎没有再来找我麻烦。有可能一个会反抗的钉子,锤着也不好玩吧。而那几个人兜兜转转成了同学口中和社会人士来往的混子学生。

这事儿幸亏我敢反抗,我自己给消解了。但不敢反抗的人我也见过,初中一男生,被同桌女同学吐口水,用圆规扎手指,手臂……我当时就在后排坐,虽然看不下去,但打心里鄙视他的懦弱。

现在我才知道,他要是敢于反抗,他也就不是被长期欺凌的人了。

邯郸案的父亲后悔没重视孩子说不想上学,晋江跳楼女生的家长事发前一直未发现女儿有异样。

作为家长,我们唯一的出路,只能寄希望于自己,和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做孩子坚实的靠山,随时关注孩子的身体、情绪的细微变化,一切都有迹可循。

好像这样说,有人会觉得看了半天就这?校园霸凌当然有各维度的解决渠道,但与其小事拖成大事麻烦事,家长不如第一时间就和孩子一道解决问题。

当然,在特定的情况下,用魔法打败魔法也不失为一个办法,他是未成年人,他也是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