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文世界 > 动物

吉林汪清发现东北虎,在公路上演「鬼探头」,网友:撞老虎违法吗

2024-02-11动物

随着我国大多数地区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野生动物的数量越来越多,它们出现在马路上的概率也会随之增加,路网越来越发达,车辆越老越多,「路杀」渐渐成了影响野生动物生存的一大因素。

近日,发生在吉林天桥岭林区某路段的一起野生动物偶遇事件,就差点酿成了一次「路杀」事件。

事情的发生经过是吉林省汪清县罗子沟镇的一名居民,驾车行驶在公路上,突然前方蹿出一只体型硕大的东北虎,它的速度很快,一下子就穿越了马路消失在对面的森林里。

这一幕直接把司机吓一跳,几乎反应不及,好在车辆速度不是很快,老虎的速度却很快,这才没酿成大祸。

这不是一个单独的事件,事实上在全国范围内,经常发生类似的事件,只不过对象不仅限于老虎,而是各类野生动物。它们出现在马路上,很容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一些网友表示担心,不小心撞上老虎违法吗?

野生动物在法律上视为物,不视作负责任的主体,归国家所有,属于公共财产。而法律规定,人的生命健康权大于任何的财产权。

当你正常行驶在公路上,面对突然出现的老虎,如果急刹车或猛打方向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此时你可以选择握紧方向,轻踩刹车或点刹,直接撞上去,这属于紧急避险,不用负法律责任。切记,事后一定不能逃逸,要及时报警。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就像此次东北虎的「鬼探头」一样司机反应不及,急刹和猛打方向都会引起侧翻,所以最佳的做法就是轻踩刹车或点刹,直接撞上去,这属于紧急避险。

当然,在采取紧急避险行为时,也要注意不能过度,不能损害到更大的利益。开车经过山区或者有野生动物出没的地带时,要放慢速度,做到随时提防野生动物上演「鬼探头」的现象。

一定要切记,事后不要直接就走,而是要及时报警,并且不能将动物的尸体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