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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站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24-01-07动物

日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站接到经开区沙岭子派出所电话,称有热心市民在沙岭子镇张宣公路发现一只鹰,虽无明显外伤,但是明显能感觉精神状态不太佳,难以放飞。林业站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发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松雀鹰,随即将其送到太子山公园管理处,并安排专业的野生动物救助人员进行救治。

据悉,刚到太子山公园管理处时的松雀鹰不能站立,还存在腹泻和冻伤的状况,为帮助其尽快恢复,管理处工作人员为松雀鹰制作了笼子,投喂了消炎药物,并细心准备了电暖气、牛羊肉、鸡胸肉、活鸭、活鸽等食物。在大家的精心照料下,目前这只松雀鹰已经可以独立进食,身体正在恢复。下一步,林业站将对松雀鹰的身体状况进行持续关注,将在达到放生条件帮助其重归大自然。

在我国,松雀鹰数量稀少,已列入中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鸟类,严禁捕获、销售、购买、饲养和伤害的。它们寿命一般是50年左右,春季为繁殖期,一次产卵2-5枚,但通常只能存活一只小鹰,保护意义极其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