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囂張博主被小米吊打

2024-07-17科技

數碼博主被判賠小米15萬並公開道歉

小米與數碼博主的糾紛案迎來了結局。

7 15 日, 小米法務官方微博宣布, 近日,就小米與微博使用者 「溪溪大人」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法院 作出終審判決

判定被告的行為 侵害了小米的商業信譽及商業秘密,構成不正當競爭 ,要求其在 微博置頂道歉 24 小時 ,同時在判決生效七日內 賠償小米 經濟損失等共計 15 萬元

圖源: 微博

法院判定: 1 、被告在公共網絡平台多次、反復針對小米 發表未經證實或語言過激的言論 ,已造成小米商業信譽受損,構成商業詆毀;

2 、被告 披露了小米多份加註保密標識的內部檔 ,此類檔經小米采取保密措施,具備秘密性,且有一定商業價值,被告擅自披露此類檔,侵犯了小米的商業秘密;

3、 綜合考慮小米知名度、被告粉絲量 被告既有商業詆毀行為也有侵害商業秘密行為、被告具有一定的主觀故意 ,法院判定被告賠償小米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十五萬元。

小米法務的這篇公告之後,溪溪大人發了一條微博 「有稿子要寫,所以先開一鍵防護 ...... 」似乎正在準備道歉聲明。

源: 微博

回顧案件始末,早在 2 9 日,小米法務發文稱,公司收到海澱區人民法院關於微博平台使用者「溪溪大人」 侵權的一審判決 ,判決被告合計賠償 15 萬元,並於該使用者微博置頂道歉 24 小時。

不過, 這位博主似乎很「囂張」,並不怕小米告他, 甚至在2月9日發了一條微博「何必裝得像是今天才收到裁定一樣,除夕發這個以為能惡心到我嗎,安心過年恰飯,到時候東西全部甩上來,看誰好看。」

據了解,該案件的 案號 為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 (2022) 0108 民初 36103 ,審結日期為 2023 12 11 日。

在案件中,被告博主 「溪溪大人」在其超 70 萬粉絲的微博賬號中發表了小米 14 售後有關的不實言論,並多次對小米的產品進行攻擊。法院認為, 本案中被告並未對其釋出的微博言論內容來源真實進行充分有效舉證,不能證明相關內容屬實

法院還指出,即使產品存在瑕疵或銷售者透過售後進行了維修,亦屬於可以透過正常維權渠道進行維權的情況,不能據此得出可以對原告進行商業詆毀的結論。

值得註意的是, 該博主還銷售與小米公司具有競爭關系的同類商品。

而從言論內容和釋出過程, 被告博主在長時間內從各個角度對小米公司進行評論,超過了合理、正當的言論範圍 ,具有主觀上的故意。

除此之外,原告主張的商業資訊在被告釋出微博之前尚未公開,且對原告具有商業價值, 被告未經特許將原告的商業秘密透過微博公開 ,侵害了原告的商業秘密。

從一審判決到 終審判決,說明 該數碼博主對小米構成侵權是 蓋棺定論 的事 了。

小米下狠手

小米與微博使用者 「溪溪大人」之間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對映出當前互聯網輿論環境的復混成。在烏煙瘴氣的網絡環境中,各種不實資訊和網絡爭議都會影響公司聲譽,促使各大互聯網廠商加大力度追究侵權行為,小米也不例外。

其實,在 2 月份小米法務公布法院對「溪溪大人」侵權一審判決之後,緊接著一個月後, 小米法務又再次公布自家與海信旗下聚好看公司的商業詆毀案的一審判決 :該公司釋出侮辱、貶損小米公司的虛假和誤導性資訊,主觀惡意明顯,構成商業詆毀,需賠償小米共計 55 萬元,並在官微發表道歉聲明,連續置頂一周。

圖源:微博

這起案件並不是今年剛剛發生的,而是 2021 年的事情。當時正直電商節「雙十一」聚好看公司的官方微博 Vidda 釋出了一則 Vidda 寵粉,米有問題」的微博,並配了 4 張圖片,文案句句碰瓷和內涵小米, 米有耍猴, 唯有彪霸。 米有屌絲 ,唯有上帝。米有暴利,唯有讓利。 米有偽性價比 ,唯有六邊形戰士 這些行為最終被小米起訴。

圖源:微博

經過三年時間,小米終於成功維權。而 Vidda 方也低頭認錯,承認公司在行銷方面的不足,不過 Vidda 對判決結果仍然有異議, 表示目前只是一審判決,並將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

小米公司釋出一審勝訴判決後,小米公關部總經理王化發文表示: 「有的碰瓷很拙劣,生拉硬搬拉一踩一靠引戰博眼球獲取流量。法律判決雖然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麽及時,但正義不會缺席」。

對於釋出侮辱、貶損小米的資訊,小米勢必要追究到底。除了 「溪溪大人」和聚好看公司的案件糾紛, 2022 年,小米還起訴自媒體大 V 淩建平對公司長期抹黑造謠的行為,去年 5 月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淩建平被判賠小米 25.11 萬元,並公開陪禮道歉。 25 萬元在個人侵權案例中,數額已經相當高,也說明事情的嚴重性。

另外,今年小米還存在兩起商標侵權案。 6 月,小米起訴「青島小米汽車」不正當競爭,要求被告公司名稱停止使用「小米」相關內容,並賠償 5 萬元。

緊接著 7 月,小米又指控深圳三家公司在京東平台未經授權使用「小米粽」等標識及小米相關商標,麗水市一「小米」公司也被原告小米科技起訴停止使用「小米」、「小米智能大家居」字樣,並賠償 500 萬元。

隨著小米影響力不斷提升,小米的品牌保護同樣面臨了更多挑戰。此外,我們再次看到法律在維護市場秩序、保護企業合法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商業競爭從來不留情

在商業世界中,競爭是常態,而這種競爭往往是激烈且無情的。沒有人會因為你的困境而手下留情,也沒有人會因為你的失敗而心生憐憫。

商業就是擴張和掠奪,而從各大廠商之間的糾紛案件,可以一窺商業競爭的激烈。不久前, 「格力狀告小米」的訊息引起廣泛關註。格力電器認為小米官方旗艦店銷售的「米家小米電風扇 BPTS01DM 」產品侵犯了其相關專利權。

同時,格力電器文化傳媒中心官方微博賬號 「格力文傳」發文稱,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2024 6 18 日出具的法律文書。

該文書要求本案涉及侵權的米家 小米電風扇 不得再制造和銷售,侵權人向格力電器支付人民幣 185 萬元。

圖源: 格力文傳微博

實際上,格力點名的侵權小米電風扇背後的廠商是小米的一個供應商公司,並非小米本身。而 在格力宣布勝訴的第二天,小米公司迅速發文辟謠。

小米公司發言人官方微博稱, 「經查,我司並未收到任何環境電器相關訴訟。」 # 小米回應被格力起訴 # 話題瞬間沖上微博熱榜。

兩家公司針鋒相對的局面 ,暗含了市場競爭的激烈行。

無獨有偶, 途虎養車上市當日,京東集團副總裁、京東零售汽車事業部總裁繆欽就在個人朋友圈對途虎養車上市表示祝賀, 但同時他表示,京東養車的 震虎價 」商品均比友商低 5%

隨即 途虎養車公司對京東養車提起訴訟,指控其推出的 「震虎價」活動涉嫌不正當競爭,帶有明顯的貶損意味,屬於商業詆毀行為,並要求賠償 500 萬元。

京東養車 途虎 養車針鋒相對,兩家的火藥味卻越來越濃。

此外,去年 12 29 日, 京東訴阿裏巴巴 「二選一」案一審勝訴,也引發市場關註。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京東訴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阿裏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二選一」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壟斷行為成立,對京東造成嚴重損害,並判決向京東賠償 10 億元。

兩大電商巨頭的這場 「二選一」糾紛案件,長達近 10 年,跨度之久。

商場如戰場,這句話非常貼切地形容了商業競爭性和殘酷性。在商業領域,各個企業、品牌之間的競爭,就像是在戰場上進行的一場場激烈的戰役。

作者 | 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