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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評論|扭轉資訊失真亂象,把網購的決策成本降下來

2024-08-26科技
□蔣璟璟
「銷量100多萬件的商品只有幾百條評論,這正常嗎?」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不少消費者反映,在一些網購平台,作為網購重要參考資訊的商品銷量、評價、店鋪評分等可信度存疑,「水軍」刷好評、刷銷量的情況仍大量存在。受訪專家認為,一些商家為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優勢,采取不正當手段來提高商品的銷量和好評率,誤導消費者,從而增加自己的交易機會。這種現象不僅違反了市場公平競爭原則,也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法治日報)
新一輪電商大戰的背景下,網購的經濟成本更低,而相應的決策成本卻有走高之勢。所謂「決策成本」,乃是指作出正確購物選擇的成本,包括時間、精力,以及踩雷的概率與損失等等。由於一些電商平台銷量、評價等關鍵性資訊的失真,消費者以往高度仰賴的「參照系」不再可靠,由此,必然導致網購的難度增加。當網購變成一種步步驚心、鬥智鬥勇的「難事」,其所帶來的消費體驗的惡化,未必是「低價」「性價比」所能彌補的。
網店的數據,本該是真實情況的自發呈現,其理應是客觀的、精準的。但實際的問題在於,隨著電子商務發展壯大,其形成一整套的上下遊產業鏈,形成了形形色色的「潛規則」「暗秩序」。刷單、控評等投機取巧的操作,在很大程度上成為了業界的慣常操作。一段時間以來,在電商市場的局部,商品質素好的,不如「營運維護」做得好的,這構成了強烈的逆向示範。「刷單」「控評」,雖是飲鴆止渴,可真正能獨善其身的局中人,又有多少呢?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首次明確規定了禁止商家「刷單炒信」行為,並指出這是基於虛假交易獲得收益的不法行為,違反了商業道德,擾亂了市場秩序,應屬無效合約。但是,這種普遍化、大規模的行業造假行為,顯然不能指望消費者個人化、零敲碎打的維權。在此過程中,平台理應亮明態度、站穩立場。對於「數據造假」的賣家,理應強化主動甄別和處罰懲戒機制,推動行業競爭回歸正常軌域。
「銷量100多萬件的商品只有幾百條評論」,這種假到離譜的網店,很多成熟的網購者已能一眼看穿。而需要追問的是,為什麽掌握數據優勢、技術優勢的平台,居然對此視若不見、放任自流?在成為龐然大物之後,某些電商平台,是不是也陷於內控失敗的「燈下黑」困局中,是不是也因為「大企業病」而失去了最初的決斷、效率和治理能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