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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復活」引熱議 邊界在哪?

2024-04-03科技

隨著大模型、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一些AI技術的運用逐漸走向更多行業。幾張照片幾段音訊就能夠「復活」親人。

今年清明節,「AI復活」走向了大眾視野。

記者搜尋發現,「AI復活」正逐漸發展成為一門生意,網絡上不少商家向消費者提供此服務,還順帶銷售教程,「授人以魚,也授人以漁」。有的人從中感受到慰藉,有的人卻頗感失落。有的人認為這大有益處,也有人保持警惕。律師提醒其中帶有法律風險,呼籲加強監管。專家學者表示,當前被運用的技術仍顯得傳統,未來將有更逼真的效果。

當前,大眾對「AI復活」的態度如何?隱藏的法律風險在哪?它的邊界在哪?南都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現象

已逝明星被「AI復活」引爭議

低至數元便能「復活」成生意

「你們好嗎,我是CoCo李玟,我知道你們可能會感到驚訝,甚至有些不真實。在我離開這個世界的那一刻起,我一直能感受到你們無盡的愛與支持……」影片中的「李玟」坐在鏡頭前,對粉絲訴說著暖心話語。這段「逼真」的影片實際由AI生成,在社交平台上被廣泛傳播。

3月28日,已故知名歌手李玟的母親委托廣東夢海律師事務所就部份網絡使用者制作、傳播「AI復活李玟」相關短影片事宜,公開釋出了一則律師聲明。聲明稱,根據已掌握的證據資料顯示,近期部份網絡使用者未經李玟女士近親屬同意,利用李玟肖像制作、釋出「AI復活李玟」系列短影片,以溫情之名非法牟利,借機售賣AI服務、惡意轉評引流推廣個人業務。此類影片的廣泛傳播已經對李玟母親及其家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嚴重幹擾,同時也給本就深陷痛苦的李玟母親及家人帶來了巨大的心理沖擊和二次傷害。嚴正警告涉嫌侵權責任人,於本聲明釋出之日起7日內下架、刪除含有上述侵權內容的相關圖片、影片及文章,立即停止實施相應侵權行為。

不僅僅是李玟。被AI「復活」的已故明星還有高以翔和喬任梁。而他們的家人均表示對此不能接受。「他們未征求我們同意,這是在揭傷疤。」喬任梁父親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道。

僅憑照片和音影片便能「復活」已逝之人,圖謀利的商家用這技術在網絡上做起了相關的生意。在多個電商平台,記者以「AI復活」為關鍵詞,有多個連結彈出,價格在幾元至萬元不等。記者註意到,這些連結大多以看起來是老年人的照片為封面,且標註著「懷念親人」「照片開口說話」等,有銷量高的連結裏顯示,一周內500+人已買,超500人加購。而在評論區,有人認為影片非常不錯,也有人表示影片有些嚇人。

記者隨機詢問了幾位商家,有商家表示,主頁展示的影片使用的是數碼人,商品具體價格要根據要求來定,如果只是讓照片裏的人動起來,僅需提供正面照。如果想要讓照片裏的人說話,則需提供正面照片和音訊。如果沒有音訊,商家給配固定AI聲音,且均需自行提供文本。商家還強調,動態照片開口說話只用於懷念親人,其他用途勿擾。

還有商家連結上有「教程教學」的選項,客服表示,若是要進行教學則需要交費1500元,「會教你怎麽制作影片,讓照片動起來說話。」但更多的內容,則不願意多說。

商家

在助人中發現商機 提供資料越多越真實

2023年5月,老堯(化名)開始正式進入這個行業。他告訴記者,原本他就學習過AI演算法。去年,老堯一個朋友的父親去世,他就用「AI復活」這個技術先幫朋友實作了「復活」父親。「後來我發現這是一個可以幫助別人的事情,又能夠成為一個商機,所以就慢慢進入這個行業。」

老堯介紹,現在他提供的「AI復活」服務主要是將逝者的照片與還原後的音訊結合,讓照片中的人物嘴巴動起來,說出逝者的親人想要聽到的逝者留下的話。想要實作這樣的「復活」,需要客戶提供足夠的素材。首先逝者的聲音是必須的,若是想要達到更好的還原效果,則需提供至少一分鐘的清晰音訊;照片也最好是清晰無遮擋的,但若只提供照片,就只能在照片的基礎上讓人物動起來,效果不是太好,如果能提供逝者的影片,那可能可以做成更加真實的數碼人。「但是我接觸了很多的客戶,基本上沒有能提供大量影片素材來進行數碼人還原的,因為不會想到這一步,所以沒有在親人生前錄這麽多的素材。」

「我會先把客戶親人的聲音還原出來,然後根據客戶給我的想要自己親人說的一段話,和給的照片一起,做音訊和嘴唇張合的匹配。」老堯說客戶會覺得「復活」的親人不夠真實,因為技術實作的復活不能還原客戶心中親人還在世時的形象,所以只能作為一種緬懷的方式。但他提到最近又出現了一些新技術,能夠讓照片中的人物在說話的同時整個身子跟著一起動,就不會像之前只是照片中人物的嘴唇動而顯得那麽生硬,會顯得更真實。

基於對逝者音訊的處理還原,以及和客戶長時間溝通以便滿足客戶心中想要實作的「復活」效果,老堯提供的「AI復活」服務一直是520元的定價。

找老堯「復活」親人的客戶中有親人是最近離世的,也有離世幾年甚至更久的,但大多是看到老堯在社交平台上發的一些「復活」作品後才聯系他。老堯表示,他的大多數客戶「復活」親人都是想在家庭聚會的時候給家人們看,讓整個家庭的人一起懷念逝者,並得到一定的安慰。「尤其是去年過年期間,這個需求比較大。」而清明節將至,找老堯實作「AI復活」的人並沒有增多。

市民

有贊有彈 六成受訪者持中立態度

近日,南都記者在網絡上發起有關「AI復活」的問卷調查,其中82.02%的受訪者知道「AI復活」技術,但只有37.08%的受訪者表示願意用AI「復活」自己的親人,且有超半數的受訪者對這項技術運用持中立態度。擔心這項技術「對道德倫理有挑戰」「有泄露私密的風險」以及「有實施詐騙的風險」的人數比例相近。

「AI復活」不僅在網上引起很大的爭議,在現實中也有很多人持不同的看法。

小柯(化名)覺得使用「AI復活」親人事情很可怕,「雖然能理解別人為什麽要用AI復活親人,但畢竟是一種技術建構起來的幻覺,我是不太接受的。」她認為那些致力於復活親人的人無所謂生活在真實還是幻想中。而且技術總是反過來會對創造其的人有反作用,現在也有顯現出來一些跡象了,「我不太希望這些東西打擾到正常人的生活。」

小付(化名)也對「AI復活逝者」持反對態度。她認為既然逝者已經離世了,即使在世的人很想念逝者,但是「復活」出來的那個「數碼人」並不是她記憶中那個活生生的親人,而且現在的技術完全達不到「復活」的那個程度。「利用‘AI復活’出來的形象一點都不真實,很像是被模擬出來的數碼玩偶。」並且她認為這樣的「復活」沒有考慮過逝者的意願。如果從她的角度出發,她不會願意自己離世之後被「復活」成為一個沒有靈魂的數碼人。

而劉小姐則認為如果是在逝者的葬禮上使用「AI復活」的逝者形象,是對生者一種心理上的寄托,雖然留給生者的寄語不是本人說的話,也許是提前錄制或者還原出來的,但是這樣的語句也是對生者的一種安慰,「只要不是用來做什麽壞事,這樣的形式還是挺好的。」

鄒女士也表示如果有機會,應該也會透過AI「復活」自己的親人,「雖然知道‘AI復活’會擾亂一些秩序,但真的很想念逝去的親人。」她告訴記者,她最想復活的是自己的爺爺,因為從小跟著爺爺長大,所以祖孫倆之間的感情非常深,但是2020年爺爺的突然離世讓她不太能接受。如果能復活他,「想他還像平常一樣,會問我在幹嘛呀、吃飯沒有呀,很平常的一個問候就好了。」雖然她知道被復活出來的形象會很不真實,但是因為非常想念逝去的親人,所以這也算對自己的一種心理安慰。

專家

傳統技術的新運用 未來效果將可更逼真

「它所運用的底層技術,包括演算法、模型和計算框架都是相對傳統的。」華南理工大學電腦科學與工程學院副院長、琶洲實驗室AI大模型與智能認知研究中心研究員張通向南都記者表示,時下熱門的「AI復活」技術內核並不新,也不復雜。

「所謂的‘AI復活’是將物理空間的人的多模態數據進行形象的展示,運用了一些語音、影像、影片處理等相關技術。」張通介紹道,這項技術在他所研究的AI大模型與情感計算等研究領域中比較常用,只是在「AI復活」這麽一個具體的套用場景裏,做了一些個人化的調整和表情、動作的編輯等。「說得再簡單一點,就是對人物的面部肌肉,包括對嘴角、眼角等面部器官進行編輯和生成。」呈現出的效果是只需要一張人物照片和聲音資料,就可以使其動起來和講話。「其背後還是依賴生成式人工智能,以及一些大模型方面的技術。」雖說並不復雜,不過張通認為,隨著技術的發展,未來「AI復活」的套用及效果將趨於更廣泛、更逼真、時間更久。「要讓大眾有身臨其境的真實感受,還需要一段時間的技術沈澱和積累。」

隨著Chat GPT和Sora等大模型的發展,以及支撐大模型運轉的高效能算力的發展,我們正處在一個人工智能技術快速發展和叠代的時期。「例如,現在AI已經能夠模仿魯迅的文風,學習李白和白居易的詩歌風格,進行差異化的生成。」

至於「AI復活」所面臨的爭議,張通認為,新技術的產生都有其兩面性,一方面可以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反過來也可能突破倫理的約束,甚至對個人或集體權益造成侵害。

作為一名科研工作者,對於張通而言,他更加關註技術本身。「‘AI復活’這類技術運用的法律風險是不容忽視的。」張通表示,當前國家層面已經關註到這方面的法律風險,並著手加以管理。

在日常的教學過程中,他也時常提醒學生以及團隊的老師,要以「科技向善」為準則,進而推動創新技術的探索和研發。

律師說

可能存在侵權的法律風險 建議增加懲罰力度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汪冰洋表示,「AI復活」技術需要使用到逝者生前的圖片、音影片等資料,其在制作、傳播過程中,極易產生肖像權、名譽權、私密權侵權等問題。據此,普通人使用AI復活技術,在未征得肖像權人家屬同意的情況下,將可能存在民事侵權的法律風險。

不過她也提到,法無禁止即自由。逝者家屬為了寄托哀思,付費購買AI復活親人的服務,並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但是,前述虛擬的「數碼人」的套用場景,應當限定於逝者家屬範圍內的私人領域,尤其在逝者為英雄烈士等公眾人物的情況下,更應對其家屬制作、使用、傳播該使用AI技術復活的「數碼人」的行為進行嚴格規制,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數碼人開展違法、犯罪活動行為的發生。

對於技術的使用,汪冰洋認為,雖說技術本身沒有好壞之分,但也不存在絕對的技術中立。AI復活技術作為一種新型技術,在尚未完善對其進行數碼化監控、認證等監管的情況下,普通人在公共網絡平台上很難檢測和辨認「數碼人」與生物人的區別。AI復活技術如果被不當地使用,將會引發一系列道德、倫理、法律等問題。「因此,我們在鼓勵技術發展的同時,也應當積極防範技術發展而帶來的社會風險。」

汪冰洋介紹,目前,我們還處於建立人工智能監管法律法規體系的探索階段。提供AI復活服務的商家,掌握了大量的照片、音訊、影片等人類生物資訊,一旦缺乏有效監管,將催生出大量濫用、偽造生物辨識資訊實施犯罪的不法行為發生。2023年7月,中國釋出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根據相關規定,透過AI復活技術制作「數碼人」,也必須依照規定進行數據標註,以幫助社會公眾進行有效辨認,避免「數碼人」被非法利用。但是,就目前而言,購買AI復活服務的消費者並不都清楚前述AI產品「數據標註」規定的存在,相關商家也並未完全按照前述規定對AI產品進行標註。

對於AI復活技術的監管,她建議:首先,針對AI復活服務的提供者,可以設立資質準入、登記備案制度,保證所有AI產品能夠追溯來源、明確責任人;其次,可以根據套用場景的不同以及復活物件的不同,設定分級審查制度,比如對於英雄、烈士等公眾人物的AI復活制作,應當采用更加嚴格的產品審查、釋出標準。再者,可以建立強制數據標註制度,使用數碼浮水印等方式對「數碼人」進行強制標註,便於公眾辨識。最後,還可加大對使用AI復活技術傳播虛假資訊、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懲罰力度,加重行為人的違法成本。總之,對於AI復活等人工智能的監管,立法應當采取包容、審慎的監管態度,在鼓勵技術創新與維護社會秩序之間尋求價值平衡。 南都廣州新聞部出品 采寫:南都記者 廖艷萍 代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