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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養犬管理四部曲

2024-04-24寵物

近年來,由於人們生活條件的改善,養狗已經成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清晨的陽光下,一位老者在陽光下漫步,一位年輕的女士帶著一條小狗在黃昏中漫步,構成了一幅人與動物、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畫面。不過,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有人高興,有人不高興。所以,就有了養與不育之爭,擾與反擾之爭。作者身為一位物管人,心情激蕩,思緒萬千。

本小區的【管理規約】中有明文規定,不允許主人飼養寵物。所以,這條狗,並不是一件壞事。然而,「禁而不禁」的情況依然存在。所以物業再次成為「出氣筒」,有人上門討要說法,有人向「市長熱線」反映物業管理不力。總而言之,所有的過錯都歸於物業經理。對於越來越多的寵物犬,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不能坐視不理,也不能坐視不理,而是要積極應對,積極應對,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職責,為業主創造一個和諧、文明的居住環境。

如何在小區裏解決好狗狗的問題?可以說,有不同的意見,有不同的看法。物業管理人員應透過現象看到問題的實質,尋找問題的答案。關於養狗的問題,作者歸納出一個結論,贊成養狗的人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理由。有些人喜歡小動物,有些人是出於孤獨,有些人是為了給自己唯一的孩子尋找朋友。有三種不同的觀點。

一是環境汙染,包括聲音騷擾鄰居,糞便,異味等;

二是狗咬人,對生命構成威脅的;

三是傳播疾病危害健康。找到了問題所在,才能對癥下藥。作者認為,透過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能有效地降低小區內由於寵物飼養引起的沖突和沖突,維持小區的和諧與穩定。

一是釜底抽薪,小區內嚴禁養狗。小區裏的寵物問題,歸根結底都是人類造成的,如果沒有寵物,也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要使業主們對「不養狗」這一共識形成一致,就需要從【臨時管理規約】或【管理規約】中明確規定,嚴禁居民飼養寵物。如果當地政府出台了禁犬條例,那可操作起來就更有可行性了,物業公司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去做了,還可以交由有關部門來處理,「一勞永逸」。不過,這樣做的可能性並不大,因為現在中國還沒有明令禁止養狗的法律,物業管理企業又不是執法機構,不能采用強制的手段,不然會引起更多的沖突,不能只考慮一些人的利益,而犧牲一些人的利益。

二是定好規矩,促使養狗者自律。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在一個小區裏養狗,要麽就是沒有規定,要麽就是執行不力。在寵物飼養方面,居民委員會和小區業主委員會都有義務,而物業管理人員也應該積極配合。要確定小區裏能養哪種狗,不能養哪種狗,如何養狗等等。北京順義一著名住宅小區的經驗,對物業公司的發展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這個小區裏有800多個住戶,養了130條狗。以前的時候,小區裏的人為了養狗沒少鬧矛盾,而現在卻沒有了。本小區物業公司的作法如下:

首先,「支持派」與「反對派」兩方分別派出代表,發表自己的看法,最終達成一致意見:養寵物只是一種興趣,但不要幹涉別人的生活;

其次,應建立社區「養狗協會」,使「養狗人」實作「自我約束」。同時,該協會還負責犬類的飼養程式,為犬類提供疾病預防和治療,協助調解犬類糾紛。關於犬類的爭端,交由協會解決,當協會成員對養狗人進行批評時,業主們更願意接受;

第三,要制訂符合小區環境的有關養狗條例,對遛狗的環境進行規範。尤其是「五個一」,也就是給狗狗註射預防針,在狗狗身上掛一個小牌子(上面寫著主人的住址和防疫資訊),在遛狗的時候用繩子和「方便」包,戴上小口罩。「四不」,就是不讓狗狗在小區內隨地大小便,也不能搭乘電梯(如果實在走不動路,可以把它抱起來放進兜裏),不能飼養體型較大的犬,也不能讓孩子牽著體型較大的犬。這樣一來,養狗的人就會認為這是一種合理的做法,不養狗的人也不會覺得有什麽阻礙,雙方關系融洽,沖突也就少了許多。

三是要加大宣傳力度,搞好服務工作。養狗是住戶的事情,物業公司很難插手,但也不得不插手。從目前的大趨勢來看,「堵」是不可行的,物業管理人員可以采取「疏」法。作者認為,由北京市相關部門共同組織開展的「做好寵物夥伴」推廣活動,對於物業公司在解決寵物問題方面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負責任」的含義主要有兩種:第一,對自己的動物負責:作為主人,你必須保證動物的健康,了解動物的習性,科學合理的飼養和訓練,防止動物傳染疾病;二是對社區的責任,如遵守城市管理條例,保持社區環境衛生,不影響他人。都說有其主必有其犬。我們物業公司也可以把管理與服務結合起來,聘請專業人士來訓練養狗的人,讓他們懂得如何訓練、教育和管理狗。據了解,德國不但要對主人進行訓練,連狗都要經過訓練,讓它們能夠在夜間不吠,不會對陌生人亂吠。這麽訓練出來的狗狗,會不會更萌?有這麽一條狗,哪有不喜歡的?只有透過提升犬的品質,使犬變得「禮儀」,才能更好地進行管理。

四是要及時協調,在法律上解決寵物引起的各種沖突和沖突。有句話說的好:「百密一疏」,工作做得好,爭議就少了,爭議就沒有了。一有沖突,就會想到物業公司。業主來找我們,也是因為他們相信我們,作為一個物業管理者,我們要盡最大的努力,把社區裏的問題都解決掉,讓鄰居之間的關系變得更加融洽。如無法解決,應引導業主透過司法途徑解決。

總而言之,為了解決小區裏養狗引起的問題,物業公司必須履行自己的職責,狗主也要加強自身的修養,其他業主也要理解。經過各方共同努力,小區內人與人、人與動物、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狀態將得以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