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在顯眼位置標明「免費領養」
泉州網7月25日訊(融媒體記者 林誌安 文/圖)「寵物領養館說是可以免費領養價值幾千元的貓,實際上要捆綁買他們的貓糧。」近日,有讀者撥打泉州晚報社24小時熱線96339反映稱,自己遭遇「免費領養」套路,所謂的「免費」只是店家的噱頭,其實要簽訂協定在其平台上捆綁消費。到底怎麽回事,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路過的市民被「免費領養「所吸引
【走訪】 寵物「免費」領養 但要捆綁消費寵糧
「帶孩子去那邊逛的時候,看到好幾家寵物領養館,‘免費’兩個字寫得很大,實際上根本不是那麽回事。」吳女士反映稱,她的孩子看到同學家裏有養寵物,經常囔囔著說要養一只貓,近日在泉州浦西萬達廣場看到有免費的貓可以領養,她就帶著孩子滿心歡喜地去詢問店員,結果被告知是要簽協定,每個月在相應的平台購買貓糧,持續2年。「店員說貓是免費的,這分明是捆綁消費!」
記者前往現場走訪,在浦西萬達廣場負1樓、1樓和4樓都找到了吳女士所說的領養館。位於負1樓的領養館內只有貓咪,一面招牌上寫著「免費帶走一只你想要的喵星人吧,既然每個月都要餵養,何必還需再為買貓糧發愁。」「完成簽約,貓咪直接免費送。」工作人員介紹說,店裏有緬因、金漸層、藍金、起司等多種貓,「免費」領貓的前提是簽訂協定,繫結支付寶等賬戶,平台每個月會自動扣款399元,用於購買貓糧,「你也可以直接花錢把貓買走,比如一只緬因貓是4000元」。
位於4樓萬達影城外的領養館同樣顯眼標明「免費領養」。工作人員說,他們是全國連鎖的店,有金吉拉、金店、緬因等多種貓,簽訂2年的協定就可以把貓帶走,平台每個月會自動從領養人的賬戶上扣款,錢可在平台上購買貓糧,「不同品種的貓,每個月需要消費的金額不一樣,低的300多元,高的要1600元」。
位於1樓的領養館內既有貓又有狗,因為靠近出入口,相比之下吸引了更多人駐足圍觀、咨詢。記者看到,有一些籠子上面寫著「已領」「已定」字樣。「挺多人領養的。」工作人員說,「免費」領養的方式就是簽一份2年的協定,每個月在平台上購買寵物口糧等,不同的貓狗消費金額不同,有三五百元的,也有近千元的,「也可以花錢買斷,一般是三四千元,直接把貓或狗帶走,不用簽協定消費。」
路過的市民被「免費領養「所吸引
【提醒】 多地媒體報道揭露 請市民謹慎選擇
按每個月消費399元來算,2年下來,「免費」領養一只貓需要捆綁消費近1萬元。「都要花錢,那還是免費嗎?」面對記者的詢問,工作人員均稱:「貓(狗)是免費的呀!反正你也要給它買吃的,在哪買不是買呢。」
記者了解到,在泉州,不少大型城市商業廣場內有類似的寵物領養館,「免費」領養的方式如出一轍。有人在網絡平台上分享領養經歷,引來熱議:「花一萬元買只貓」「都是商家的套路」「領養還要錢,不是騙人是幹嗎?」「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大家一定要避雷啊」……
所謂的「免費領養」引發了不少問題。一名女子反映稱,她領養了一只貓,結果帶回家第二天就發現是病貓,帶到店裏去,店員卻稱「與我無關!」後來貓被確診有貓瘟,她帶著寵物醫院的報告去找商家,商家拒不處理。一名大三學生發帖稱,他在晉江萬達廣場被一只可愛的黑色緬因貓吸引,看到有所謂的「免費領養」,就簽協定每月支付399元,可是貓第二天就確診貓瘟,檢查和治療花了不少錢,他找店家,結果店家「擺爛」不給處理。
記者查詢發現,此類「免費領養」在全國不少城市出現,因此引發的糾紛也不少,北京、廣東、成都等地媒體對商家的「套路」進行了報道揭露。對此,有律師表示,寵物店以「免費領養」為由引誘領養人不斷繳費,可能構成中國【刑法】第266條規定的詐騙罪,受害領養人群體可以選擇集體訴訟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此外,雖然名義上為「免費領養」,但消費者實際支付合理對價,雙方之間形成買賣合約關系,根據中國民法典第615條規定,寵物店對於交付的寵物具有一定的瑕疵擔保責任,如果寵物店明知寵物已患病卻依舊交付,則屬於違約行為,應當全額退款。
動物保護人士呼籲,大家盡量從正規渠道領養動物,有領養需求的人群可關註「全國各地領養日」以及動物保護中心等公益機構與活動;在領養前先要問清費用問題,並做好健康檢查再領養;領養小動物是長期的過程,領養人需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騙,更要綜合考慮自己的經濟和持續領養的能力。
責任編輯:林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