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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不守法何以立「天地」:上市公司違規短線交易頻發豈能「一歉了之」?

2024-07-24財經

近期,蘋果醋生產企業天地壹號因涉多次違規短線交易,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陳生收到全國股轉公司的警示函。上市公司屢次因「操作失誤」違反規定、釋出「致歉聲明」草草收場,不少投資者對企業的回應和解釋提出疑問。實際上,類似現象並非個例。今年以來,不少公司高管出現違規短線交易行為,折射出部份企業負責人法律意識不強、違法成本較低等問題,遏制亂象需警鐘長鳴。

天地壹號7月初釋出的相關公告顯示,陳生於今年3月買入天地壹號股票128900股,該行為發生在其最後一筆賣出天地壹號股票之日起六個月內;陳生在十二個月內還存在多次短線交易行為。天地壹號對外表示,陳生短線交易的發生是由於其個人在履行增持股份計劃時,「操作失誤」賣出公司股票所致。公司董事會表示將督促相關人員嚴格規範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加強對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密切關系人的管理和培訓,加強相關業務學習,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董事父親違規短線交易持續近一年半,董事長夫人違規炒股涉資金超1.5億元,董事母親買股票獲取收益……今年以來,上市公司已發生多起董監高及其親屬違規短線交易行為,僅7月中旬就有石英股份、亞盛集團等多家上市公司受到交易所警示。一些公司歸因於「操作失誤」「不存在主觀故意」「不懂規則」等,但這類說辭往往難以令投資者信服,「內幕交易」「有意為之」等質疑聲音不時出現。

事實上,對相關行為的約束,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等一直有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其配偶和直系親屬持有的,以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六個月內買賣的行為,即構成了違規短線交易。在上市之前的輔導階段,公司董監高都接受了系統的法規、證券知識培訓,並對家屬履行監督教育義務,但一些違規短線交易仍屢有出現,折射出部份董監高對市場、法治缺乏敬畏之心,規則紅線意識不強,並可能對公司信譽、投資者利益帶來損害。

讓所謂的「操作失誤」等付出應有代價,亟待提高違法成本。從公開資訊看,一些董監高及其親屬「誤操作」,發生在公司重要資訊披露之前的視窗期,「誤操作」的短線交易或有內幕交易之嫌。遏制此類違規行為多發態勢,有關部門還需加強監管力度,利用大數據技術、透過多維度監測分析,讓違規者無處遁形。同時,對於違規短線交易,目前的處罰往往僅限於上繳非法所得,並未對違法行為產生足夠震懾,宜進一步細化責任標準、加大處罰力度,不能僅僅「道歉了事」。

作為「關鍵少數」,上市公司董監高肩負著提升公司質素、保護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重任。上市公司董監高應對公司和股東忠實、勤勉,不斷提升法律意識,管住自己、更要管住「身邊人」。隨著新「國九條」的出台,資本市場對上市公司高質素發展提出更高要求,遵規守法、信守承諾,方能真正讓上市公司「立於天地」。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 孫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