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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興案」落錘,諾亞財富34億追償得到司法支持

2024-05-13財經

本文來源:時代周報 作者:謝怡雯

近日,諾亞控股(06686.HK)釋出公告稱,此前2019年7月諾亞旗下上海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歌斐」)對承興國際控股的訴訟主張已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的判決。法院判決承興公司要向上海歌斐支付34億元的未償還資金以及相關費用。

此前,承興系公司實際控制人羅靜因犯合約詐騙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已被判處無期徒刑。

承興案始末

據諾亞控股的公告,上海金融法院支持了上海歌斐的主張,判令廣東承興向上海歌斐支付承興應收賬款的未償還金額34億元人民幣,以及上海歌斐產生的相關法律費用及開支360萬元人民幣。此外,承興還被判令承擔案件處理相關的費用及開支1710萬元。

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間,廣東承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02662.HK;後改名「美好發展」,現已退市,以下簡稱「廣東承興」)實際控制人羅靜利用虛構的應收賬款私刻印章向湘財證券、摩山保理、諾亞公司旗下上海歌斐公司、雲南信托、安徽眾信先後簽訂應收賬款債權轉讓及回購合約、保理合約等,共計詐騙上述機構300余億元。

此次事件實際造成上述機構經濟損失共計80余億元,其中上海歌斐涉及34億余元,摩山保理涉及27億余元,雲南信托涉及15億余元,湘財證券涉及9億余元,安徽涉及損失約1億元。

據裁判文書,2018年1月,上海歌斐發起設立「創世核心企業系列私募基金」並與廣東承興、廣東中誠實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中誠」)簽署了【應收賬款轉讓及回購合約】,約定將其部份應收賬款債權轉讓給上海歌斐,同時約定若債權轉讓方未能促成應收賬款按時足額支付任意一期標的的應收賬款清償資金,債權轉讓方對底層資產應收賬款債權有回購義務。

判決先後落地

2019年7月,諾亞財富旗下上海歌斐於上海金融法院對廣東承興、廣東中誠以及羅靜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承興履行債權基金中應收賬款未償還金額的付款責任,該款項因承興進行欺詐活動而出現還款違約。

2022年11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合約詐騙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廣東承興、廣東中誠等「承興」系公司實際控制人羅靜、資金部總監羅嵐提起公訴,以合約詐騙罪對「承興」系公司營運一部經理梁某等8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判決書中指控上述人員在「承興」系實際控制人羅靜的安排下,透過私刻印章、提供偽造的購銷合約等融資所需材料虛構應收賬款,與諾亞財富旗下上海歌斐等被害單位簽訂應收賬款轉讓及回購協定等合約,同時采取假冒他人公司員工身份、截留並偽造應收賬款債權確認文書等方式讓被害單位對虛構的應收賬款信以為真,以此騙取被害單位融資款。並在明知供應鏈貿易融資不斷虧損,「承興」系公司已資不抵債的情況下,持續騙取被害單位融資,所得款項用於償還過去融資專案及銀行借款本息等各類費用。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認為,羅靜作為單位犯罪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合約簽訂、履行過程中,騙取被害單位的財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應當以合約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一審判決,承興系公司實際控制人羅靜因犯合約詐騙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羅靜的妹妹、承興系資金部負責人羅嵐犯合約詐騙罪獲刑十七年半,另有10名涉案的承興系員工獲三年四個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一審後,羅靜方面發起上訴,2024年1月5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承興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羅靜等人上訴,維持原判。

在刑事犯罪判決出爐後,諾亞方面的民事訴訟也很快有了結果。

2024年5月6日,上海金融法院判決上海歌斐勝訴,判令廣東承興向上海歌斐支付承興應收賬款的未償還金額34億元人民幣,以及上海歌斐產生的相關法律費用及開支360萬元人民幣。此外,承興還被判令承擔案件處理相關的費用及開支1710萬元。

諾亞已推出和解方案

據此前諾亞控股於2020年8月的公告,就「承興」合約詐騙案對投資者的損失,諾亞方面已出台和解計劃,諾亞控股向參與「承興」系的投資者授予一定數量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單位,通常期限最長為10年,在限制性股票單位歸屬後,投資者將獲得諾亞控股A類普通股。

根據上述計劃,諾亞控股將連續十年每年發行新A類普通股,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6%。據諾亞控股2020年報,此次「承興」事件的相關和解計劃已計入費用18.289億元人民幣,信用損失準備金也因此次事件從1.216億元人民幣下降至380萬元人民幣。

據諾亞控股港股招股書,合計818名上海歌斐資產的投資者受到此次「承興」事件影響,其中595名已接受諾亞控股提出的和解計劃。諾亞控股向這595名投資者發行最高A類普通股數目為3,715,114股,占2021年底發行股份總數約11.4%。由於諾亞已先行計提大量和解成本,後續從承興方面追償到手金額對諾亞正常營運似乎影響較小,但也算是贏得了司法的公正判決。

對此,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魏強律師對時代周報表示,法院的判決是一方面,34億元究竟能償付多少,主要取決於司法機關對承興旗下資產與資金的調查與追回程度,而其他金融機構對承興的追償結果,也將影響到諾亞透過追償最終拿回的實際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