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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沒超6370萬元!重慶證監局公示2024年首張罰單 案涉內幕交易福日電子

2024-02-21財經

央廣網北京2月21日訊息(記者 楊柳青)2月20日,重慶證監局公示2024年首張罰單,兩名當事人內幕交易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日電子)股票,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三倍罰款,合計罰沒超6370萬元。

福日電子定增募資7.57億元 內幕資訊形成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8年以來,福日電子的資產負債率持續偏高,迫切需要透過再融資來增加資本實力並降低資產負債率。2019年10月,福日電子與戰略投資者深圳市恒信華業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信華業)開始接觸。

2019年11月15日,興業證券與福日電子討論形成福日電子定增方案,並請示福日電子董事長卞某航同意開展相關工作。此後,福日電子與恒信華業多次溝通,2020年2月15日,福日電子與恒信華業交流後,初步確定恒信華業認購金額增加到3.4億元。2020年2月16日,恒信華業時任總經理於勇從恒信華業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吳某得知,恒信華業募集的定增基金將要參與福日電子定向增發。

2020年3月2日,福日電子釋出【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擬向16名特定投資者發行不超過1.37億股新股,每股發行價為5.53元人民幣。此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7.57億元人民幣,擬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和公司債券及補充流動資金。此時內幕資訊正式公開。

重慶證監局認為,上述資訊在公開前屬於內幕資訊。內幕資訊敏感期的起點不晚於2019年11月15日,福日電子與興業證券討論形成福日電子定增方案,並請示福日電子董事長卞某航同意開展相關工作;內幕資訊敏感期的終點為2020年3月2日,福日電子釋出相關公告。其中,於勇知悉內幕資訊的時間不晚於2020年2月16日。

兩人內幕交易福日電子 獲利超1592萬元

於勇控制於某(於某系於勇侄女)證券賬戶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於2020年2月27日至2月28日買入「福日電子」股票90000股,金額697665元;於2020年2月28日賣出「福日電子」股票30000股,金額219911元;在內幕資訊公告後於2021年2月3日賣出持有的全部「福日電子」股票共60000股,金額552397元。經測算,於勇內幕資訊敏感期內交易「福日電子」股票盈利70166.36元。

於勇、汪文政均為德普教育投資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的股東,汪文政還投資了部份恒信華業管理的私募基金產品。汪文政於2020年2月17日與內幕資訊知情人於勇(知情時間不晚於2020年2月16日)電話聯絡,2020年2月24日與內幕資訊知情人於勇、吳某(知情時間不晚於2019年11月19日)電話聯絡。

汪文政與內幕資訊知情人於勇、吳某電話聯絡後,於2020年2月25日、26日和28日累計買入「福日電子」股票3138100股,金額23018010元,汪文政在內幕資訊公開後於2020年3月9日至4月2日將持有的「福日電子」股票陸續全部賣出。經測算,汪文政內幕資訊敏感期內交易「福日電子」股票盈利15856370.04元。兩人合計盈利15926536.4元。

內幕交易特征明顯 兩人合計被罰沒63706145.6元

重慶證監局表示,汪文政證券賬戶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與內幕資訊知情人聯絡接觸後,交易「福日電子」股票具有買入時點與通訊聯絡時間高度吻合、大量賣出其他股票並買入「福日電子」股票、轉入大量資金買入「福日電子」股票、交易金額明顯放大、內幕資訊公開後大量賣出等特點,交易行為明顯異常。

(1)內幕資訊敏感期內大量買入「福日電子」股票時間與通訊聯絡時間高度吻合。2020年2月17日,汪文政與內幕資訊知情人於勇電話聯絡,2月24日,汪文政與內幕資訊知情人於勇、吳某電話聯絡,於2020年2月25日買入「福日電子」股票2695400股,金額19607858元。

(2)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與內幕資訊知情人聯絡接觸後大量賣出其他股票並買入「福日電子」股票。2020年2月20日和2月25日,汪文政清倉賣出「超聲電子」「銀河電子」「國睿科技」「依頓電子」「巨輪智能」等5只股票共9628872元,賣出股票資金全部用於買入「福日電子」股票。其中「銀河電子」「國睿科技」「巨輪智能」等3只股票為虧損賣出,共計虧損約28萬元。

(3)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與內幕資訊知情人聯絡接觸後轉入大量資金。2020年2月24日,汪文政與內幕資訊知情人於勇、吳某電話聯絡,2月25日,汪文政賬戶轉入資金10000000元,用於買入「福日電子」股票。

(4)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與內幕資訊知情人聯絡接觸後交易金額明顯放大。汪文政在2019年10月、2019年11月、2020年1月期間陸續買入「福日電子」股票,單日買入金額最多5104968元。與內幕資訊知情人聯絡接觸後,2020年2月25日,汪文政將賣出其他股票的資金和轉入的資金共19607858元買入「福日電子」股票,較之前單日最大買入金額放大近4倍。

(5)內幕資訊公開後大量賣出。2020年3月2日內幕資訊公開後,汪文政於2020年3月9日至4月2日將持有的「福日電子」股票陸續全部賣出。

重慶證監局認為,於勇因工作原因知悉福日電子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內幕資訊,在內幕資訊敏感內透過於某賬戶交易「福日電子」股票。汪文政在內幕資訊敏感期與內幕資訊知情人於勇、吳某聯絡接觸後,交易「福日電子」股票,交易活動與內幕資訊的形成過程和與內幕資訊知情人聯絡接觸時點高度吻合,交易行為明顯異常,且無合理解釋。於勇、汪文政上述行為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綜合考慮各方在違法行為中所起到的作用大小,重慶證監局決定沒收於勇違法所得70166.36元,並處以210499.08元罰款。沒收汪文政違法所得15856370.04元,並處以47569110.12元罰款。兩人合計被罰沒63706145.6元。

【來源: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