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財政部印發【關於擴大城鄉居民住宅巨災保險保障範圍進一步完善巨災保險制度的通知】。其中提出,擴充套件巨災保險責任,以城鄉居民住宅及室內附屬設施為保障物件,保險責任在現有的破壞性地震的基礎上,擴充套件增加台風、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災害。提升基本保險金額,實作巨災保險基本保險金額翻倍,提升至城鎮居民住宅每戶10萬元、農村居民住宅每戶4萬元。持商業巨災保險發展,對於現有保障內容之外的保險責任和保障物件,中國城鄉居民住宅巨災保險共同體經成員大會同意,可以提供商業保險補充,充分滿足各地區差異化風險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