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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新提法

2024-07-22財經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份檔,需要認真仔細研讀。

7月21日下午釋出的重磅檔,全文22000多字,分60個小節。

其中與房地產有關的內容,值得地產界好好琢磨、學習。攸克君認真通讀之後,發現房地產有以下五個新的提法:

其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今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有一個表述,「人民群眾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說的「好房子」。

人民群眾對改善性住房的需求,對好房子的期待, 再劃一條線,120平方米或者144平方米,來區別和界定,已經很不合適了。

取消限購,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標準,是題中之義。 建議各地在貫徹落實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時,應該順便將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標準給取消了。

其二,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

商品房預售制度與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是傳統房地產開發的一體兩面。開發商沒有那麽多自有資金來買地、建房,國家在上世紀90年代初就給它專門辟了一條管道:商品房預售制度。說白了, 就是用購房者的預付款來建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首付款。

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就包括改革和完善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 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實行現房銷售制度,這個時代快到來了。

沒有清晰、暢通的融資渠道,資金實力不足以支撐買房和建房全過程的房企,可能不得不離開這個行業。

但與此同時, 這也為房地產基金進入房地產開發領域的特定階段,透露了制度性、前瞻性的資訊。 有關機構可以提前探索。

其三,制定工商業用地使用權延期和到期後續期政策。

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物權法】已經作出規定:自動續期。 沒有明確的是,是免費續期,還是有償續期。這要交給土地法來規定。

工商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要短於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一般是70年,早期有極少數的案例是40年;工商業用地使用權有些是40-50年,也有些是20-30年。

有部份早期的工商業用地使用權已經到期,如何續期,各地有探索。如今,重磅檔要求制定延期和續期政策,是對市場主體需求的及時反應。

我們猜測, 工商業用地到期後,大概率不會免費續期。

其四,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

這是時隔幾年後,「房地產稅」在中央檔裏再次出現。

2022年3月16日,財政部宣布暫停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

2023年9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對外公布,其中備受關註的房地產稅立法並未出現在本次立法規劃中。這在當時被解讀為,未來5年內,房地產稅立法不會重新開機。

但是,此次 重磅檔重提「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發出了一個重大訊號。

這裏參照一段話。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前不久在第九屆國際保險節發表主旨演講,【謀劃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若幹難點問題】,其中提到:

房地產稅從內容上看最適合作為地方稅的稅種。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征收物業稅,實際就是房地產稅;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又提出加速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二十幾年過去了到現在仍未推出,主要的原因仍舊是處理好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如果當時適時推進改革不至於出現房地產價格飛漲的局面,目前房地產市場低迷正處於去庫存階段,適時推進房地產稅改革更加困難。

如果說,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沒有納入房地產稅立法,何時會納入呢?

7月18日釋出的全會公報,有這麽一句話: 到二〇二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八十周年時,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

按照這個要求,如果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推進房地產稅立法,那十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肯定是要推進,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

那時, 房地產稅將與消費稅、改革後的增值稅等,構成地方的主力稅種。 專家分析,房地產稅將簡化交易環節稅種,是否將現有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合並,尚待揭曉。

其五,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透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

就是將農民的宅基地,出租給城裏人使用。在特大城市周邊的農村,有些宅基地是閑置的,城裏一套別墅動輒幾千萬,如果花幾百萬將宅基地租個二三十年的使用期,再改造或新建一棟別墅,可能會有一定市場。

但這要與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一並推進。 既要切實增加農民的收入,又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城鄉統一大市場的建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重申一下,不僅是房地產稅立法改革,上述幾項任務,中央要求都必須在2029年完成;結合重磅檔和公報的內容來看,何止是以上幾項任務,有太多的任務都需要在未來5年完成。確實很艱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