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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人壽:因虛假列支傭金等被罰41萬元,年內多次被監管處罰

2024-10-08財經

近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貴州監管局公開披露了對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行政處罰資訊。

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貴州監管局警告並處罰款41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虛假列支傭金;保險銷售人員管理不規範」。

另外,時任陽光人壽貴州分公司總經理助理陳貴良被警告並處罰款7萬元;時任陽光人壽貴州分公司銀保行銷部副總經理趙海泉被警告並處罰款2.7萬元;時任陽光人壽貴州分公司臨時負責人、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傅子春被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年內收多張罰單

麪包財經根據監管部門通報統計,今年以來,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已收到監管部門開出的多張罰單。以下為單張處罰金額10萬元及以上的罰單。

2024年8月26日,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遼寧監管局警告,並處罰款50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財務數據記載不真實」。

2024年7月15日,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菏澤中心支公司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菏澤監管分局警告並處罰款13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欺騙投保人、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約約定以外利益、將保險產品收益與銀行存款利率等進行片面比較」。

2024年5月10日,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南通監管分局警告並處罰款21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內控管理不到位;虛列傭金套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