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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將走向何方?

2024-02-07財經

容量電價機制是中國電力體制改革行程中又一重磅政策,對理順煤電價格形成機制、科學反映成本構成、更好發揮煤電行業的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煤電容量電價機制正在多地落實。

近期,山東、四川、甘肅、廣西、河北、福建等地就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從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對煤電實行兩部制電價政策的要求,結合各地具體情況,就容量電價水平、電費分攤、電費考核等提出具體措施,以統一規範考核機制,確保電力市場平穩執行。

容量電價機制是中國電力體制改革行程中又一重磅政策,對理順煤電價格形成機制、科學反映成本構成、更好發揮煤電行業的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作用具有重要意義。那麽,容量電價機制將如何發揮作用?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入,如何引導煤電、可再生能源等市場參與者有序競爭?下一步,容量電價機制改革又將如何推進?

意義重大

容量電價機制是保障煤電發展的迫切需求。近年來,受煤炭價格高企等多重因素影響,煤電企業出現大幅虧損。根據要求,煤電單一制電價調整為兩部制電價,電量電價透過市場化方式形成,容量電價體現煤電對電力系統的支撐調節價值,可以簡單類比為固網電訊的「電話費」和「座機費」。

2024—2025年,多數地方透過容量電價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為30%左右,部份煤電功能轉型較快的地方采用50%。博眾智合能源轉型論壇電力專案主任尹明分析,采用50%比例的省份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火電裝機占比較低,比如四川、雲南、青海,近年來其火電裝機比例均低於15%;第二類是近年用電量增速快且水電占比較高的地區,比如廣西、湖南、重慶;第三類是煤電發電利用小時數低的煤電裝機大省,本地電網及其所在區域電網平衡能力有限的省份,比如河南。

與此同時,容量電價機制是適應煤電功能轉型的必然需要。「新型電力系統和傳統電力系統最大的不同是底層邏輯發生變化,隨著越來越多的間歇性、波動性、隨機性新能源發電占比提高,為電力系統註入更多‘概率性’‘不確定性’因素,‘變’成為常態,短期應急頻發、長期充裕問題突出。」尹明指出,傳統電力系統以電量價值「一家獨大」,但風光新能源引入電力系統後,調節資源和功能要充分調動起來,電力系統價值趨於多元化,包括電量價值、容量價值、調節價值和綠色價值。其中,唯有容量價值缺少變現途徑,這並不合理。

「風電光伏有間歇性且強相關性。一個電網中,這個地方沒風,往往那個地方也沒風。光伏相關特性更為明顯,同時有也同時沒有。而電網要求任何時段都有電可用。」中國碳中和50人論壇特邀研究員王康指出,新能源裝機增加帶來發電量的增長,但並沒有提升電力系統的有效容量。容量電價機制正是透過成本回收來保障電網有效容量。

業內對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盼望已久,有利於穩固煤電板塊收益,減輕煤電企業的生存壓力 」中國能源研究會理事陳宗法指出,煤電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仍將承擔能源電力保供責任,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讓煤電企業吃下「定心丸」。

未達預期

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對終端使用者用電成本影響幾何?

根據要求,煤電容量電費納入系統執行費用,每月由工商業使用者按當月用電量比例分攤。尹明算了一筆賬,市場化使用者終端電價構成中,電量價格占65%左右,輸配電價占25%左右,系統執行費用(包括輔助服務、政府性基金與附加、上網環節線損費、煤電容量電費)在10%左右。「透過1月全國各省電網代購電價來看,大多數地區工商業煤電容量電費分攤為0.01—0.02元/千瓦時,雖然在整個電價構成中占比不高,但以2023年全社會用電量9萬億千瓦時、工商業用電占比80%計算,容量電價費用大約在700億—1400億元左右。算下來也是一筆大支出。」

「實際上,政策低於業內預期。我們當時認為,容量電價會在電價基礎上單獨增加一塊,而現在的做法是將電量價格一分為二——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因此,使用者支付的電價僅做了結構性調整,並沒有推動整體電價水平上漲。而且政策要求2026年起,將各地透過容量電價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於50%。什麽時候提升到100%,還有待進一步明確。」業內人士坦言,「這個容量電價機制是權衡了地方利益、煤電企業利益和電網利益制定的。這也綜合了中國實際情況,是對終端使用者電價承受能力的保護,電價不能無限制地上漲。」

就具體操作而言,煤電容量電價機制適用於合規在運的公用煤電機組。「正常執行的機組可以享受容量電價,那麽,正常檢修期的機組是否也應該享受容量電價?」尹明認為,應該享受部份容量電價,因為檢修是圍繞正常執行、正常發電而做的一項必要工作,並不是選擇項,但多大比例可以探討。

容量電價僅解決了全部成本7%—8%的問題,份額實在太小了 。」業內人士認為,不要指望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幫助煤電企業從根本上脫困,從財務確定性來說,煤電估值模型會有所改善,但對社會投資有多大吸重力,還有待觀察。

走向市場

業內普遍認為,煤電容量電價機制是一項過渡性政策,將在具體實踐中不斷修正完善,最終走向容量市場。

倫敦證交所集團中國碳組負責人靳博陽指出,目前煤電還未完全過渡到調峰電源的角色,因此,用於計算容量電價的煤電機組固定成本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為每年每千瓦330元,並未對每個電廠、機組進行區分,比如究竟是老舊機組、高能耗高排放機組,還是超超臨界機組。未來應考慮將容量電價傾斜給那些反應速度更快、靈活性更高、能給電網即時出力的機組。 「吃大鍋飯」式同等對待不合理。區別對待不同機組,是容量電價機制下一步改革方向

「清潔高效煤電‘留得住’,能源保供‘無大礙’」。陳宗法認為,保障煤電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煤電聯動是否到位。2024年要繼續推動地方政府落實煤電基準價可以上浮20%的政策,管控煤價,保持煤電合理的比價。「煤價漲了,煤電價格可以跟著漲;煤價跌了,煤電價格也可以跟著跌。」

「不只煤電,在電力系統中,市場上出現的多類別、多時間尺度,能夠解決平衡性問題、長期充裕性問題的參與者,都要認可其價值,進行價值變現。容量電價市場化有利於各行業有序競爭。」尹明進一步建議,建立計算煤電機組固定成本標準的評價體系和捲動修訂機 制,確保容量電價能更好地反映煤電行業經營和盈虧情況。重視建立煤電容量電費對工商業電價影響程度評價體系,適時調整比例系數,確保電力綠色轉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目前,中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是透過財務反算,以保證煤電基本收益為原則,形成類似標桿容量補償電價的機制,尚沒有實作市場化。」王康同樣認為,中國容量電價機制將緩慢過渡到容量市場,讓市場為有效容量定價買單、為長期能力付費。


文丨本報記者 盧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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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丨李慧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