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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未來三年企業專用器材數碼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抵免部份當年應納稅額

2024-07-17財經

7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釋出公告,規定企業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器材數碼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以抵免10%比例企業當年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

根據公告,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專用器材數碼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過該專用器材購置時原計稅基礎50%的部份,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後年度結轉,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公告稱,這裏所說的專用器材數碼化、智能化改造,是指企業利用資訊科技和數碼技術對專用器材進行技術改進和最佳化,從而提高器材的數碼化和智能化水平,具體包括數據采集、數據傳輸和儲存、數據分析、數碼安全與防護等。

公告所稱的享受稅收優惠的改造投入,是指企業對專用器材數碼化、智能化改造過程中發生的並形成該專用器材固定資產價值的支出,但不包括按有關規定退還的增值稅稅款以及專用器材運輸、安裝和偵錯等費用。

按照公告,享受這項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應當自身實際使用改造後的專用器材。企業在專用器材改造完成後五個納稅年度內轉讓、出租的,應在該專用器材停止使用當月停止享受優惠,並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此外,企業利用財政撥款資金進行的專用器材數碼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得抵免企業當年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

來源:讀創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