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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輿情|*ST三盛再次延期回復關註函,深交所:市場影響惡劣,將啟動紀律處分程式

2024-02-09財經

2月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再次下發關於對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三盛」或「公司」)的關註函。關註函稱,*ST三盛2月8日晚間,*ST三盛披露【關於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關註函的公告】,稱因部份問題尚在回復、討論中,預計無法在2月8日前回復,公司爭取在2024年2月23日前完成回復並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截至目前,*ST三盛仍未回函。深交所對此表示高度關註。*ST三盛未及時回復關註函和披露對投資者有重大影響的資訊的行為涉嫌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相關規定,市場影響惡劣,根據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的相關規定,深交所將對*ST三盛及相關當事人啟動紀律處分程式。

▲深交所關註函截圖

深交所於2024年2月8日早間向*ST三盛出關註函(創業板關註函〔2024〕第23號),督促*ST三盛於當日對深交所前期發出的【關註函】(創業板關註函〔2023〕第337號)進行回復,該份關註函(創業板關註函〔2023〕第337號)涉及*ST三盛2023年底收購控股子公司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雄新材)39%股權、向天雄新材增資、天雄新材購買資產、收到還款等事項,對投資者影響重大。

2月8日晚間,*ST三盛披露【關於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關註函的公告】,稱因部份問題尚在回復、討論中,預計無法在2月8日前回復,公司爭取在2024年2月23日前完成回復並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截至目前,*ST三盛仍未回函。

深交所對此表示高度關註,請*ST三盛務必於三個工作日內(2024年2月20日晚上24點前)送出並披露對深交所【關註函】(創業板關註函〔2023〕第337號)的回函,同時抄送北京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如到期仍未回復,請*ST三盛判斷並說明是否觸及我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0.4.1條、第10.4.2條有關資訊披露等方面重大缺陷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如*ST三盛未及時回復,深交所將按照【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十章第四節規範類強制退市的有關規定對*ST三盛進行處理。同時,*ST三盛未及時回復關註函和披露對投資者有重大影響的資訊的行為涉嫌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相關規定,市場影響惡劣,根據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的相關規定,深交所將對*ST三盛及相關當事人啟動紀律處分程式。深交所提醒*ST三盛: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2月8日,深圳證券交易所針對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三盛」或「公司」)連發兩個關註函。關註函稱,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於2023年12月底收到的5.8億元還款是否以公司收購控股子公司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雄新材)39%股權、向天雄新材增資、天雄新材購買資產為前提,前述四項交易是否為獨立的交易安排、是否存在互為條件的情況,前述交易事項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是否真實公允,前述交易中公司及子公司支付的現金和公司收到的還款是否構成資金閉環等事項。深交所要求公司在2024年1月9日前回函,截至目前,公司及中介機構仍未送出回函並對外披露。此外,深交所當天要求公司函詢*ST三盛離任財務總監張國全,並請其補充說明上任後半年內辭職的具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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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讀:譚錄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