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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輿情|公司子公司出售事項披露不及時,國旅聯合及有關責任人被予以監管警示

2024-06-06財經

6月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關於對國旅文化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旅聯合」或「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上交所稱,國旅聯合子公司北京新線中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線中視」)將持有的上海翃韻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翃韻」)51%股權以掛牌的方式在產權市場中公開轉讓專案立項,出售事項達到應當及時披露的標準,但公司遲至2024年5月16日才予以披露,相關資訊披露不及時。上交所決定對國旅聯合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

▲上交所公告截圖

上交所相關決定稱,根據國旅聯合於2024年5月16日披露的【關於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權的公告】顯示,2022年12月5日,經公司經營決策委員會2022年第二十八次會議研究,同意公司子公司新線中視將持有的上海翃韻51%股權以掛牌的方式在產權市場中公開轉讓專案立項,轉讓價格不低於向國資監管部門備案的評估價格,評估基準日為2022年6月30日。同日,新線中視召開臨時股東會,全體股東同意透過產權市場公開掛牌轉讓其所持有的上海翃韻51%股權。其後,經過審計評估、預掛牌、國資評估備案、正式掛牌等流程,新線中視對外轉讓上海翃韻51%股權的交易於2023年3月1日在江西省產權交易所完成。

標的公司上海翃韻2021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為-762.75萬元,占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30.19%,上述子公司出售事項達到應當及時披露的標準,但公司遲至2024年5月16日才予以披露,相關資訊披露不及時。

公司子公司出售事項披露不及時,其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1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2.1.1條、第2.1.7條、第6.1.2條等有關規定。時任董事會秘書趙揚作為公司資訊披露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2條、第4.3.1條、第4.4.2條等有關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

對國旅文化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會秘書趙揚予以監管警示。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請國旅聯合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並結合本決定書指出的違規事項,就公司資訊披露及規範運作中存在的合規隱患進行深入排查,制定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切實提高公司資訊披露和規範運作水平。請國旅聯合在收到本決定書後一個月內,向上交所送出經全體董監高人員簽字確認的整改報告。

讀創財經綜合

審讀:譚錄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