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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交房需要提供哪些證書?缺一不可

2024-07-20財經

開發商在交房時,需要向購房者提供一系列證書和檔,以確保房屋的質素和合法性。以下是開發商交房時需要提供的主要證書和檔:

1、建設用地規劃特許證:這是開發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向規劃部門申請的證書。它證明開發商的專案用地符合城市規劃要求,是專案合法性的初步保障。

2、建設工程規劃特許證:開發商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特許證】後,需要繼續向規劃部門申請此證書。它確認了專案的設計方案和各項規劃指標符合城市規劃要求,是專案合法建設的重要依據。

3、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土資源部門頒發,確認開發商對專案用地的合法使用權。

4、建設工程施工特許證:開發商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特許證】後,需向建設部門申請此證書。只有取得此證書,開發商才能合法開工建設。

5、商品房銷售(預售)特許證:開發商在滿足一定條件後,由房管部門頒發的證書。只有取得此證書,開發商才能進行商品房預售或現售。

6、住宅質素保證書:開發商對購房者的承諾,保證房屋的質素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購房者在發現質素問題時,可以依據此證書依法維權。

7、住宅使用說明書:開發商對房屋使用、維護和保養的說明檔。它詳細介紹了房屋的結構、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註意事項,有助於購房者合理使用和維護房屋。

8、竣工驗收備案表:開發商在完成專案建設後,透過竣工驗收並向建設部門備案的檔。它證明了專案已經透過驗收,具備交付使用的條件。

9、房屋面積實測報告:由具有資質的測繪單位對房屋進行實地測量後出具的報告。它確認了房屋的實際面積,與購房合約中的面積進行比對,確保不出現面積差異問題。

10、管線分布竣工圖:開發商在專案竣工後繪制的圖紙,詳細標註了房屋內外各類管線的分布情況。它有助於購房者了解房屋的管線布局,便於日後的維修和改造。

開發商交房的註意事項有哪些

1、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後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交付的期限、地點。房屋交付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均依合約約定,出賣人應當將房屋按期交付買受人,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當事人就以上問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定補充,如果不能達成補充協定,則按照合約有關條款或依交易習慣確定。

3、孳息的歸屬。如果房屋在轉讓過程中處於出租狀態、由於「買賣不破租賃」,則存在房屋所生孳息即租金的歸屬問題。一般來講,當事人應在合約中對此予以約定。如果未約定,則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在交付之後產生的孳息,歸房屋買受人所有。

4、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3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約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