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早間,深圳證監局釋出一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對深圳千峰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千峰基金」)、郭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決定書顯示,經查,千峰基金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未履行謹慎勤勉義務,公司所管理的千峰成長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及千峰2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實際負責投資運作的基金經理與基金合約約定不符。
二是未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公司 未按照上述基金產品合約約定向投資者提供與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相關的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資訊。
深圳證監局表示,郭凱自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依據相關規定,我局決定對千峰基金、郭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天眼查APP顯示,千峰基金成立於2016年,實繳資本380萬元,是一家以從事資本市場服務為主的企業。
來源:讀創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