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閑的無聊,翻了一番國家官方網站,看到這麽一篇意見稿,不禁有些頭疼:【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關於公開征求【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這裏邊有兩份說明,我詳細看了一下,政策是好的,可土地是誰的,就不好說了。
我想已經有不少專家大V進行解讀說明,而也有不少農民收到了當地村、鎮、縣的征地通知,與具體補貼方案。
可我在這兩個相關附件裏看到了,未來我家的農村耕地,將與我家無關:
一:【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這裏邊最重要的一條資訊就是為了保護糧食安全,自給自足,確定15.46億畝永久基本農田。且嚴格執法、系統推進,永續利用。
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我找了2小時,沒有尋找到,這16億多的土地歸屬問題,是由農民保障,還是誰來保障。
卻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看到了這麽一段:
【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實施】 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以鄉(鎮)為單位進行,由縣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業農村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並聯合逐級報至省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最近有不少人宣稱,土地續租30年,可是誰續租,土地誰來經營,這是問題。
據我所知,我們農村的土地在20多年前就已經被賣了,賣土地的書記都死了10多年了。也就是說,我家土地還有7年的承包權,承包權結束以後。我們農村的土地,就歸買我們農村土地的人了。
農民最大的保障,就是餓不死,因為有土地。2畝地,最起碼保證無論何時,一家人餓不死。
可當土地被回收,征用以後,無論是有企業經營,還是有農委縣委經營,都在與農民無關。毫不客氣的說,除非你有關系,要不很難在16億土地上獲取經營權。
這裏邊既有保障,又有補貼,基本是穩賺不賠。可農民又該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