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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農村住房建設,四川出台辦法

2024-01-31三農

提升農村住房建設品質

是回應農民群眾期盼

存續農村「鄉愁」

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的重要舉措

日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了

【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農村住房先批後建

竣工驗收合格後可辦理不動產登記

【辦法】所指的農村住房,是指農村村民在宅基地上自主建設的住宅房屋,農村住房建設應當遵循規劃先行、先批後建、因地制宜、生態環保的原則,並能體現當地歷史文化、地域特色和鄉村風貌。

四川農村住宅 圖源 | 視覺中國

在建設審批方面, 【辦法】指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推動 建立農村住房規劃、用地、設計、建設、使用等全過程管理制度 在手續辦理上,村民委員會應協助鄉鎮人民政府 指導村民辦理農村住房建設審批手續, 可以提供代辦服務,引導村民依法依規開展農村住房建設活動。

為保障住房安全, 針對農村住房施工和改擴建問題, 【辦法】提出,新建農村住房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具有建築、結構註冊執業資格的人員進行設計並出具施工圖,也可以選用免費的農村住房設計通用圖集。改建、擴建農村住房涉及變動主體和承重結構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具有建築、結構註冊執業資格以及取得工程師技術職稱的建築專業人員出具改擴建設計方案或者施工圖。

此外,【辦法】還對農村房屋竣工驗收做出要求, 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完善保障服務

這些情況可享受補助政策

在完善保障服務方面,【辦法】明確了多項補助措施。

其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 根據本地實際制定支持農村住房建設的補助政策, 對符合包括依法辦理農村宅基地批準和鄉村建設規劃特許手續、使用符合要求的施工圖或者選用政府免費提供的通用圖集等情況的農村住房給予補助。

在加強對農村住房建設抗震設防的管理方面,【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住房城鄉建設、地震等主管 部門對高烈度設防地區和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農村已建住房進行抗震效能調查和評估, 對透過抗震加固改造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資金補助。

【辦法】還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開展農村住房抵押貸款等業務,為建房村民提供資金支持。支持保險機構開展符合農村住房建設特點的保險業務,為建房村民提供防災防損服務。有條件的市(州) 、縣(市、區) 人民政府可以給予保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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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房不得擅自加層

轉為經營用途需取得特許

在建成房屋的使用責任上,【辦法】也做出相應規定,涉及擅自變動住房主體、隨意變更用途等。

其中,農村住房使用安全責任人,即農村住房所有權人,應當履行主體責任, 不得擅自加層、擅自變動住房主體和承重結構 或者實施其他危害農村住房安全的行為。 農村住房不得隨意改變用途, 確需轉為經營用途的,應當依法取得相關經營特許。

【辦法】還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定期開展農村住房使用安全監督檢查。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農村住房,縣(市、區) 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計劃並實施。

來源 | 四川省人民政府

編輯 | 特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