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世界 > 三農

周黎安:如何讓鄉村CEO願意來、留得住、幹得久?

2024-03-16三農

中新經緯3月14日電 題:如何讓鄉村CEO願意來、留得住、幹得久?

作者 周黎安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主任、光華管理學院教授

近年來,國家層面出台了一系列促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政策措施。2023年農業農村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實施方案,鼓勵大學生、能人、農民工和企業家回鄉參與建設,引起社會熱議。

目前以人才振興帶動鄉村產業振興的渠道主要有兩種:一是依靠鄉村能人(通常是德才兼備的村書記)帶領全村村民透過興辦特色產業或高附加值農業致富;二是吸引大學生、退伍軍人或農民工返鄉創業,或鼓勵退休人員回家鄉參與建設。但這兩種渠道各有其局限,能否有鄉村能人起帶領作用對於大多數村莊來說都是可遇不可求的,而鼓勵各類人才返鄉參加鄉村建設則更多依賴於返鄉人員的家鄉情結,其供給量通常也是有限的。

近年來,在浙江、廣東、雲南、重慶等地的基層政府積極探索聘請「鄉村CEO」的計劃,引入懂農村、善經營、會管理的專業人才或團隊參與鄉村經營和建設,取得良好效果。鄉村CEO吸引了來自不同地區、具有一定職場或創業經歷的年輕人,主要職責是鄉村的產業經營、招商引資、和美鄉村建設等管理工作,政府對其工作進行年度考核,支付市場化薪酬(如底薪+績效獎勵)。

鄉村CEO聘用制是源自基層政府的創新實踐,對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具有多個方面的意義:

第一,招聘「鄉村CEO」突破了聚焦本土性人才返鄉的傳統思路,開辟了鼓勵人才下鄉的市場化渠道和機制,為人才振興助力鄉村振興提供了重要抓手。鄉村CEO制度透過提供具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和薪酬待遇,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廣攬人才,並透過嚴格考核和市場化薪酬激勵人才。

第二,鄉村CEO制度有助於實作村集體組織的經濟管理與非經濟管理功能的適度分離,「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改善村社治理結構,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註入內生發展動力。鄉村振興的關鍵在於產業振興;而產業振興因涉及到戰略規劃、品牌運作、市場行銷、融資支持等諸多經營環節,專業性強,對於村幹部來說非常具有挑戰性,必須依賴專業化和職業化的經營管理人才才能勝任。

第三,鄉村CEO廣泛實行之後有望在全國形成一個跨地區的專門服務鄉村的職業經理人市場,既擴大年輕人的就業渠道,創造新型職業群體,又引導和鼓勵各類城市人才下鄉,促進人才等優質生產要素由單向聚集於城市轉向城鄉雙向流動,推動城鄉融合發展。

然而,招聘鄉村CEO目前還只在少數地區先行先試,在聘用鄉村CEO的過程中也面臨一些現實困難和挑戰。目前鄉村CEO作為一種新型職業群體人才供給嚴重不足,未來需要加大力度進行培育;如何界定村「兩委」與鄉村CEO的權責關系,合理設計鄉村職業經理人的薪酬待遇並提供配套支持,這些問題都需要在實踐中繼續探索和回應。

為了進一步完善、推廣鄉村CEO聘用制度,建議:

第一,系統研究總結當前先行地區推行鄉村CEO計劃的成功經驗,供全國其他地區學習借鑒。為了進一步激勵地方積極探索和勇於創新,可以考慮在一些已經積累成功經驗的地區設立國家層面的培育鄉村CEO先進示範區。

第二,鼓勵地方政府、高校和企業三方聯合,加大力度組織實施對鄉村CEO的培訓計劃,為吸引、培養、孵化更多的職業經理人創造條件。從涉農的財政資金中劃撥一部份專項資金支持鄉村CEO參與培訓;選擇一些具有良好培訓條件的高校和企業承辦和組織鄉村CEO培訓計劃;發揮人才招聘平台的作用,透過專門開設「鄉村CEO招聘」通道,提升求職者與鄉村人才需求的匹配度。

第三,改革村集體經濟的治理結構,厘清村「兩委」與鄉村CEO的職責分工與協作關系,充分發揮鄉村CEO的專長;處理好村集體、村民和鄉村CEO團隊三者的利益分配關系,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科學評估鄉村CEO對村集體資產和收入的增值貢獻,在保證村集體經濟和村民利益的前提下,合理確定鄉村CEO的收入分成比例。

第四,鼓勵在縣級政府層面上聘用鄉村CEO,優先派往村集體經濟薄弱的地區,支付市場化薪酬的同時為其提供必要的人才扶持政策(如住房、子女上學、社保繳費、金融扶持等等),增強鄉村CEO計劃的吸重力,使鄉村CEO願意來、留得住、幹得久。(本文據周黎安在2024年北大光華兩會後經濟形勢與政策分析會上的發言整理。)(中新經緯APP)